第37章:毛丫(2 / 4)
这……这卤猪脚能卖上船?
能上船卖,这可是一个出乎她意料外的好生意啊!
虽说她家在码头也有肉案,可大部分买肉的还是在码头讨生活的当地人。行船跑商的都是汉子,少有妇人跑跟船的,这些汉子们更愿意买熟食带上船吃用。
码头不是没有卖熟食的,可那味道,实在是称不上多好。
她之所以急着想和陆家合作做肥肠,也是因为陆家这肥肠味道做的真好。
丁家在镇上做肉案生意这么多年,镇上不管卖的是熟食,还是酒店里的荤素菜肴,还没有这卤肥肠的味道,让她全家都吃的意犹未尽,念念不忘的。
丁大娘和丁武各在陆家啃了一块卤猪脚,剩下两块,娘俩不好意思再吃,也被邱氏硬塞进了放着肥肠的篮子里。
“带回去给毛丫尝尝。”
毛丫是丁大娘的孙女,上次跟着丁大娘来过船上,和陆小鱼玩的很好。
说是给毛丫尝尝,丁大娘还是决定回去这两块给老头子和大儿子尝尝。剩下的一只猪脚,还不如拿去卖钱来得实在。
如果真的像陆嫂子说的一般,猪脚、猪尾、猪头都能卤着卖,那可太好了。
这些可都和肉不一样,都不是十分好卖的东西。
基本上都是很便宜地卖,或者做添头送人。
丁武是个十分壮实的少年,他提着装着肥肠猪脚的竹篮,路上还是没忍住将心里的想法说了出来:“陆家婶子脾气可真好,这手艺也好。”
他是丁家最小的儿子,还没会走路就跟着爹娘在肉案卖肉。
南来北往的客人见过不少,能让他说邱氏脾气好,是因为邱氏的脾气确实好。
说话慢声慢语,没说话也自带着三分笑意,性子也是不急不躁,做菜的手艺更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