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章 大佬喜欢的女人(八)(1 / 3)
林贵说的谁,圭懒是知道的。
没办法,换谁家里有这么一个人也得熟悉,实在是太奇葩了。
圭懒好歹也算是见识过很多人了,虽然每个世界结束后,感情与记忆都会在魂力被吞噬后变得浅淡,除非给她留下极深的印象,不然那些世界那些人,都会褪色成一片灰白的画面,但是她总还有着浅淡的印象,可林贵说的这家伙,她还真觉得挺好玩的。
林默,林家收养的孤儿之一,人如其名,整个人天天跟个哑巴似的,因为不喜欢说话,好长一段时间里,大家都以为他是个哑巴。
不过别看他人像个哑巴,但是天生的过目不忘,这里的过目不忘,不只是说他记忆力强,还有他的复制能力,任何东西,只要让他看过一遍过程,他就能无美无缺的复制出来,反正到如今为止,无论多复杂精密的东西,只要让他看一遍制造过程,他都能复制过来,可能刚开始的时候动作会有些生疏,但是只要让他多试两遍,就能很完整的复制出来。
这个简直可以堪称变态的学习能力,就是圭懒也甘拜下风,不是她记不住,而是就算记住了,她也无法做到完全复制。
但是这样一个天才,却有一个让人完全无法理解的弱点——不认路,俗称路痴。
林默不认路到什么地步,他自己的房间里,他都能找不到门与方便之所,所以在他的房间里,为了能记住什么东西在什么地方,都有他自己做的机关线相连,他只要记住哪一个颜色是干什么的,顺着线的方向摸过去,才能找到目的地。
圭懒曾经就听说过,有一次他出去时,因为不认路,又与跟着他的人走丢了,结果他渴到了极点,凭着直觉找水去了,结果一找就找到了五十里外的坟头上,把供亡人的水祭给喝光了,最后还被那家人给扭打着报了警,才把人找到。
谁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走的,他们当初是去找一种蒲草,因为是他要的东西,他说了半天也没有人明白到底是什么,没有办法,他只能自己跑去找一趟,未想,一不小心把自己走丢了。
他自己把自己弄丢了很正常,可他迷路的地方,跟他被发现的坟头完全不在一个方向,天知道他怎么把自己丢到那么远的,他说自己渴了饿了,想找水喝,找点吃的,等他找到后,吃完了喝完了又累了,于是就在那儿睡了一觉,等他一觉醒来,就被人抓住了。
很多人都不理解,一个这样聪明的人,怎么就完全没有方向感呢?
可他就是没有方向感,圭懒觉得,放着这样一个人在外面,天知道他们还能不能把他找回来,更何况在一个林家完全没法控制的琼城。
要说这样一个天才,林海潮自然是极为看重的,专门安排了十多个人伺候他,就是他这次来琼城,林贵说也带了四个人贴身照顾他,奈何他们遭了无妄之灾,等他们全都被抓后,他才发现林默不见了。
圭懒无力的翻了个不雅的白眼,“你们觉得还能找回来?”
话虽然是如此说,她却知道得把这个人给找着,林默于林家来说,是个很重要的人,现在镜城的很多东西,无论是生活建筑还是军备器械,林默都改良了很多东西,可以说,镜城一直没有被人夺走,除了镜城的地理位置,更重要的是镜城的强大实力,虽然相对来说只能算是勉强自保的实力。
林贵羞愧的低下了头,“小姐,等出去了,我立马去找,不找到他,我绝不再回林家。”
圭懒没好气的踢了他一脚,转身看着还一脸诡异打量她的两人,“看够了没,看够了就找个地方谈谈。”
檀盛文与何朝戈很想说没看够,‘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