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农家(1 / 2)
从雒阳到齐国都城临淄足足有一千四百里,车辆行驶了接近一个月,由于今年冬天不冷,加上刘邦大赦天下,路边没多少冻死的尸体。
不过刘交暗访发现大多数百姓还是面露饥色,属于勉强吃个半饱的样子,让刘交下定了立马种出红薯和试验粪肥对于种植功效的决心。
农业最重要的三个要素,人,地,种子,地——刘邦把凡是说齐语的地方都给了刘交,共有七十多城,齐地早在春秋时期就开发了,后面又有名相管仲治理,肥沃的土地是足够的;人——刘交在路上就请曹参到齐地帮忙找些农家子弟,齐地没怎么经过战争,又有着世上最大的稷下学宫,即便过了几十年,总有诸子百家的传人在,曹参跟自己说不日内就有好消息,请自己拭目以待;种子则是师父留给自己的,产量都很高,优质的种子也解决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不过刘交听师父说过,要想产量高,肥料是必不可缺的,而肥料最好的来源,就是粪肥,如何让民众把粪肥收集起来就是个问题了,毕竟家家户户挖个土厕过于费时费力,大多人家也没有闲钱闲力来干这事,多数在野外找个草丛解决就行了。
“不知曹相请来的农家有没有什么好办法?”刘交正想着,盘在掌心里的小白就动了起来,朝外面跑去,正是面白微须的曹参,当真是说曹参曹参就到。
“曹相请!”刘交趿上布鞋走出去迎接,布鞋是老母刘媪做的,几个月里做了好多,刘交用法力包裹,即便穿了好久依旧宛如新作。
曹参还没见到刘交,白金色的小鼠就跳到了曹参身上,他无奈的笑了笑,从腰间的囊袋里拿出几粒烘熟的吊瓜子,喂到小白嘴边。
小白用短手接过,塞进嘴巴里,一直塞了四五粒,把嘴巴塞得鼓鼓当当的还不停下,从曹参囊袋中又扒出几粒,立到曹参肩头啃了起来。
“王上,人已经请来了,在大殿等候!”曹参拱手请刘交过去。
刘交脚一蹬穿好了鞋子,整理了一下衣冠,把头发束了起来,确认自己不会失礼后走向大殿。
大殿中坐着四五个面容黝黑的中年男人,都穿着粗麻衣服,脚下是齐楚农夫常见的草鞋,从曹参那里了解,这几人中最年长的不过四十,年轻那些三十出头,乍一眼看去比实际年龄大上个十几岁,手上也老茧纵横,不算粗的手臂上筋肉分明,和刘交的二哥有些相似,看得出来,是真正种过地的。
“我听说农家的各位先生身上的每一件东西,都是用自己亲手种出的粮食所换,是这样吗?”刘交的语气很是尊敬,农家和墨家是他最敬重的,这是一群有理想的人,一个为着天下百姓有食吃有衣穿而奋斗,一个则是为着天下不再有战争而奋斗。
“我这件一件衣服是替田媪家里种地换来的,这双草鞋是教喜种植换来的”为首的许平误会了刘交的意思,一件件开始讲说。
农家是诸子百家里的异类,他们与墨者有点像,并不追求出人头地,闻名于诸侯,生活极为简朴,穿着普通的粗布衣服,过着周游列国的生活,只希望得到百亩土地、数亩房宅,定居下来,带领当地百姓钻研耕作技术。
刘交听在心里,越发尊敬,曹参见许平说完了,开始给刘交介绍,“这位是农家许胜许句芒的弟子,那位许胜先生曾是大秦丞相李斯的同僚,作为吕不韦门客,在咸阳编写过《吕氏春秋》。许胜先生离秦后,带着弟子们游走于临淄、胶东,在本地呆过一段时间,教农夫耕作,许平先生也就定居于此,被我请来!”
“原来是农家大贤的弟子,请受我一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