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水浒印象(1 / 1)
《水浒传》是四大名著之一,很多故事耳熟能详,如武松打虎、林教头风雪山神庙、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等等。大部分来自高中的语文课本。真正捧读水浒,却是212年的事。
《水浒传》看到一半,硬着头皮也看不下去了。前半部分故事引人入胜,一百单八将一个一个出场,精彩纷呈。后半部分不过是打打杀杀,情节雷同。据说金圣叹“腰斩水浒”,大概和我同感吧?此书有虎头蛇尾之嫌。
虽如此,却有一些挥之不去的印象。
其一,宋江太恶心。动不动就要让出第一把交椅,明知别人不会接受,他那帮兄弟也不会答应,偏要惺惺作态。每得一位英雄上山,就推让一番,那些兄弟难道看不出来?还有一点恶心,就是他总想用自己的热脸贴朝廷这个冷屁股,可惜朝廷不买帐。“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既如此,倒不如横下心来踏踏实实当山大王,尚能保有一份自由和自尊。他一个人恶心不要紧,多少英雄陪着他恶心。
其二,银子很重要。收买人心,银子断断少不得。尤其宋江之流,许多英雄都是受了他的恩惠才拜在他脚下,连武松也不例外。未免让人失望,原来义气是建立在银子之上的。
其三,男人的容貌和身材很重要。宋江黑矮,便常常自惭形秽;卢俊义形貌魁伟,一上山便坐得第二把交椅。两军对阵,若敌方是个丑的,二话不说,上去取其性命;若对方相貌堂堂,一表人材,则要想办法活捉,捉上山入伙。在古代,男色是锦上添花,女色则是红颜祸水?太双标了吧?
其四,梁山好汉,其实杀了很多不该杀的人。每个好汉几乎都身负多条人命。不用说开包子店的,就是石秀、武松等以仗义出名的好汉,也杀过无辜的人。书中出现多处这样的句子:“杀了某太守一门良贱”“杀了某知府一门老幼”,等等。只要杀了仇家,仇家的父母妻子儿女甚至仆人统统都成为刀下之鬼;贪官污吏该杀,全家都要陪葬。在好汉看来,这是理所当然。这样算来,冤死的比该死的多。
其五,好汉残忍之处,还体现在杀人方式上。割头最寻常不过,剖心挖肝等场景也多次出现,如武松对潘金莲、杨雄对潘巧云,宋江、卢俊义也干过此事。每次读到这样的章节,总感觉毛骨悚然。人类真有嗜血的天性吗?怪不得鲁迅说:这历史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从字缝里才能看出,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人在人的眼中,有时还不如一条狗。
其六,虽是好汉,做事不择手段。有些好汉本来就是强盗,如张顺之流,以抢劫船上客商为生。有时,为了赚取某个好汉上山,甚至不惜先陷害,使其走投无路,不得已而上梁山。卢俊义、杨志等,都是被逼上梁山的。逼上梁山,以前理解是被周围的环境所迫,没有其他出路,上了梁山。其实隐藏着另一层含义:是梁山之人切断所有退路,不得不落草梁山。还有,宋江为求朝廷招安,都找的什么门路啊,不是妓女就是贪官。尤其是贪官,是梁山好汉最反对的,所谓的“替天行道”,只反贪官不反朝廷。通过贪官归顺朝廷,其后果可想而知。
其七,女人没有任何地位。一百单八将中有三个女人:一个母夜叉,一个母大虫,都不像女人了;一丈青扈三娘倒是年轻貌美,却被宋江当做礼物拱手送与矮脚虎王英,一朵鲜花活活插在了牛粪上。其他一些非主角的女人,在作者非淫即娼,死得很惨。女人,要么变成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异化成非女人的女人;要么,任凭男人处置。只有一个李师师,仿佛还不错,可惜也只是为宋江招安牵线搭桥的。若无此作用,施耐庵怕未必有耐心写她。
……
总之,看了《水浒传》,很多好汉在我心中一落千丈,我也不好意思再自诩为梁山好汉的老乡了。这样的好汉,至少应该一分为二来看吧。以往的评价却只见赞扬少见贬抑。教材里的好汉,都是断章取义净化过的。
有人把此书译为英文,取名《一百零五个男人和三个女人的故事》。名字颇浪漫,未免让人想入非非;不过读下去才知上当,这15个男人和那3个女人是没有故事的。所谓“标题党”,夺人眼球,看来古已有之,非今人之专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