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3章 经济过热(1 / 3)
朱由榔本来想说,不就给雇工涨点工钱,多花不了多少钱。不过仔细想想,发现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早在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前,各方诸侯就要求治下臣民为官府服徭役,以提供修桥、补路,治水,筑城等大工程所需要的大量劳动力。
可以说,徭役就是一种赋税,臣民以提供劳动的方式缴纳。大明开国后,徭役所包含的范围再次扩大。
比如说官衙的皂隶,监狱的狱卒,驿馆的驿夫、馆夫,递运的水夫、车夫等等,都是由百姓自带干粮担任。
后来,张居正实行一条鞭法,将徭役按亩折算缴纳。部分未折算的徭役,农民也可以出钱代役,由官府雇人代为承应。
这项改革一度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不过地方官府总会想办法“变通”,执行到后来,农民既要交钱,也要应役,过得反倒比以前更惨了。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朱由榔来了个一刀切,废除所有徭役。之前的练饷、助饷、均徭等乱七八糟的费用也一律以折合成正税。
也就是说,在大明治下,自耕农只需要负担一种税,按田亩收取。
现在的正税比崇祯朝要高很多,不过没有了各种杂费折银,小自耕农的总负担反而比以前更低。
士绅大户则恰恰相反,他们有功名在身,一向只缴正税。如今正税是以前的几倍,接受投献已经无利可图。
这个收税方法相当于劫富济贫,自耕农的处境极大改善,所以大明治下才会那么团结,很多农民就算献出生命也要和满清打到底。
不过有利亦有弊,朝廷需要雇佣的人也空前的多。
比如广州城内有南海、番禺、新城三个巡检司,在册巡检兵超过一千五百,除了六个正副巡检是官,其他所有人都是雇来的“临时工”。
还有负责扫街、清淤、灭鼠的街道司,人数也超过一千;
还有各衙门的差使……
仅广州、佛山、香江三地,吃“公家饭”的人加起来就接近两万。
以前人力不值钱,养这些人一年花费三十万两就够;按现在的行情,则至少需要八、九十万两。
仅这些就算了,广州府还雇了很多人去平整地块,去码头为军队装卸粮草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