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国书(2 / 3)
在这个时代,柚木有另外一个重要用途——造船。
十七世纪,葡萄牙、荷兰已经在东南亚深耕了近百年,他们带来印度棉布,采购丝绸、瓷器、香料,运回欧洲。
海贸的繁荣,让造船业迅速发展。比如缅甸西南沿海的阿拉干国,舰队规模就很庞大,甚至超过了葡萄牙人。
缅北柚木通过伊洛瓦底江漂到阿瓦城的造船厂,能有两三倍的利润。如果卖到下游沿海的沙廉、勃生一带,赚个五六倍都不出奇。
赶走思线一家后,当地的百姓也表现得很配合。
明军在俘虏们的带路下,对附近村寨的招降行动进行得很顺利。这些村寨被抽走了大量青壮,连头领也都跑了,都没什么抵抗意志,每天都有五六个寨子投降。
有些寨子甚至主动派出老者,来蛮莫向明军询问今年的地租和赋税问题。在他们看来,明军赶走了他们曾经的主人,自然就成了新主人。
根据永昌卖地的经验,许明把各个寨子属于思家的地都卖了个精光。当然也还是分期付款。
这些农奴们对忽然可以拥有自己的土地感到很吃惊。和汉民不同,他们世世代代都没拥有过自己的土地。
在他们的认知中,一切土地都归蛮莫总督所有,不是钱可以购买的。只有那些特别受赏识的部下,才可以分到一小块作为忠心办事的赏赐。
对他们而言,不要说代价仅是连缴八年,就算连缴三十年也没什么不可以接受的。
国事方面,许明等人经过谨慎考虑,派人向缅王送去了一份国书。
信中,他表明了此次出兵蛮莫的目的,要求缅王莽达立即交出战犯,送还明国皇子。
同时,他找到了赖洪勐,让他利用同族的优势,派人到下游开展侦查工作,监视阿瓦的动向。
十几天后,许明收到了缅王的回复。
缅王的态度非常强硬,声称境内没有什么战犯,更没有什么皇子。还威胁称,如果明军不立即退出蛮莫,则两国开战的责任由明国承担。
基于这个回应,明军立即开始对蛮莫城进行防御改造。
除了加高加固城墙外,俘虏们还在蛮莫附近修筑一个新的营盘,用土墙、木栅和壕沟拱卫、外围铺设梅花桩,拒马,陷阱等障碍物。
营盘距离城墙大概五六百米,形成犄角之势。两者既可以独立防守,也方便互相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