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六章 姐夫,那个啥,给个机会!(2 / 5)
李逍微微一愣,效率这么快啊。
真可谓是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等圣旨下来,自己可就算得上是皇亲国戚了.
李逍根据回忆得知,洪武时期对仪宾的要求没有那么高。
只要年龄适合、身体健康、家世清白即可。
朱元璋自己的很多女儿都是下嫁。
当然,自己这种农户身份,应该还是首例?
公主的夫婿称之为驸马,而郡主的夫婿便称之为仪宾。
总之,成为了仪宾好处多不胜数,列位皇亲国戚,拥有诸多特权。
《皇明祖训·首章》便写着:
皇亲国戚有犯,在嗣君自决,除谋逆不赦外,其余所犯,轻者与在京诸亲会议,重者与在外诸王及在京诸亲会议,皆取自于上裁,其所犯之家,止许司法举奏,并不许司法拿问。
也就是说,除了造反谋逆的大罪不给与赦免。
其他的罪行,三司衙门都不能随意拿人,要让家里人商量一下,再来定罪。
只要不造反,大概率在明朝横着走。
因此很多大官、勋贵都会想方设法的和皇家联姻。
不过,李逍也就知道这么多了。
他问道:“高煦啊,这成为仪宾有什么好处么?”
“当然有了。”
朱高煦笑道:“我姐是永安郡主,郡主及仪宾食禄米八百石。虽然没我多,但也不错啦”
李逍颔首,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