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六章 浑河之北音书断(1 / 4)
第736章浑河之北音书断
乾隆前脚咽气,后脚满清便进入了国丧期。
古时候皇帝的丧礼被称为“凶礼”,这一说法来源于《周礼》。
之所以叫“凶”,是因为属于国家层面的;一国之君死了,对国家而言就是灾难,所以就有了“以凶礼哀邦国之忧”。
还是那句话,清承明制,皇帝的葬礼跟明代差不多,不过增加了一些满洲旧俗。
比如嗣皇帝、诸皇子、王公、百官、宗室、觉罗都要咸成服——穿丧服,截发辫;大行皇帝的妃子和诸王福晋、命妇也要换丧服、剪额前发,百日内不得理发。
此外还有立丹旐,也就是织金九龙绮的招魂幡,这是从汉族丧仪中的铭旌演变而来的。清代京城民间若是办丧事,只要看他家院子里是不是立着红色的招魂幡,就能区分满汉。
按清制,皇帝驾崩后,文武百官要服丧27天。继任者在此期间批复奏折不能用朱笔,一律改用蓝笔,称为“蓝批”,各部院衙门行文也都要改用蓝印,京城内的寺庙道观要鸣钟三万次。
一天1111次,一小时46次,从早到晚没个停,能把脑仁听炸了。
在这期间,民间女子要是出嫁会被称为“偷婚”。红花轿必须换成蓝呢轿,自家几个亲戚关上门吃顿便饭就行了,绝对不敢大操大办,否则就等着顺天府或是五城兵马司的人上门抓人吧。
也许有人说那干嘛不延期?没办法,早定下的日子,轻易不能改,古人信这个。
山高皇帝远的地方,朝廷禁令的效力自然大打折扣。真正痛苦的是京城的老百姓,一举一动都在朝廷的眼皮子底下,不敢有任何违背禁令的举动。
话说满清国丧期间最倒霉的还不是普通老百姓,而是那些身居高位、享有特权的王公贵族。他们除了在二十七个月里不许嫁娶,不许听戏作乐开宴会,还要承受一条极为苛刻的规定,叫“国丧止孕”,也就是不许在国丧期内怀孕乃至生产。
这属于断了气的王八屁股--死规定,毫无回旋余地;若有违反,轻则夺爵,重则身陷囹圄。
有人又说了,那我把日子报早点不就躲过去了?呵呵,真当太医院那帮人是吃干饭的?!再说世上就没有不透风的墙。
假若有的宗室王公的福晋不忍堕胎,在国丧期内分娩的,孩子一落地就得赶紧悄悄送走,找个普通人家收养,而且以后也不能进皇家玉牒,死了也无法进祖坟。
要是想堕胎,太医院那边就会配一碗绿头苍蝇汤,专治新生命这还真不是瞎说,牛苍蝇就是一味中药。
别看如今的满清没几天蹦跶了,可嘉庆铁了心要大操大办。试图以此举昭告天下,虽然北海贼在关外和胶东闹的凶,可大清依然是天下的正朔。朝野上下很清楚,乾隆的葬礼恐怕是满清在关内的最后一次“盛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