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伊霍事(1 / 3)
正陷入波谲的不止是西河,朝堂之上同样暗流涌动。
中平五年初,已故太傅陈藩之子陈逸拜访冀州刺史王芬。
按理说陈逸身为“三君”之子,历经两次党锢,本应受其父株连至死。但得幸为铚县令朱震所匿,朱震成君子之义,为宦官严刑拷打仍守信而死,方才令陈逸隐匿近二十载。直至中平元年天子解除党锢,他才重新改回姓名,被朝廷起用为议郎,又于今岁外任为鲁国相。
外任之前,他因王芬对他有大恩,特地绕路前来邺城拜见。王芬身为党人八厨,厨者,言能以财救人也。所以陈逸隐居多年,吃穿用度多赖王芬接济,因此复用后他常对同僚言说:“王公德堪太公,志比百里,斟酌损益,仿佛管子。”
两人相见时,恰逢方士襄楷同来。襄楷乃平原隰阴人,桓帝之时他便以好学博古、通晓天文阴阳闻名,后又屡次上疏规劝桓帝,因而被陈藩所赏识。世殊时异,三人重逢一处,距上次聚会相隔堪堪二十载,不由得不唏嘘万分。
于是宴饮直至凌晨子时。王芬素好望气之术,又想起当今天子治下弊病丛生,此时喝得酒酣一时兴起,脱下木屐高举酒盏醉步至襄楷面前,细问他宦官尚有多少气数。
襄楷也喝得醉了,他满口应下,打开房门,径直躺倒在行廊中,仰望浩瀚的夜幕星文,他辨析着真义,悠悠开口吟诵道:
“维天有汉,监亦有光。”襄楷念完此句,当即脸色大变,起身坐视天文,反复揣摩,方才缓缓念出下句:
“天监在下,有命既集。”陈逸王芬在一旁侧耳聆听,铲除宦官的豪情也激荡而出,此言乃是《大雅·大明》之句,意为“上苍昭昭,天命已属文王。”当今之世,文王之意为何?
只是此刻,襄楷神色愈发纠然,他斟酌良久,还是解读说道:“天监有周,昭假于下。保兹天子,生仲山甫。”
此言乃是更进一步,肯定天命更替,已属周室,将有贤人辅佐,保佑天子成就大业。陈逸与王芬不由心念一处,同时想到前汉中宗当年言说:“汉有六七之厄,法应再受命,宗室子孙谁当应此者?六七四十二代汉者,当涂高也。”
当年六七之厄被前汉哀帝误以为应在他身,方士甘忠可造《天官历包元太平经》十二卷,入宫言说哀帝:天帝使真人赤精子下来传经于他,命汉家改元变号,重受天命。哀帝信以为真,便改建平二年为太初元年,改帝号为陈圣刘太平皇帝。
此行当然无济于事,可王莽篡逆后,光武横空出世,中兴大汉,反而使“再受命”之言广为流传,民间愈发笃信“代汉者当涂高”的谶言。
此时念起此事,陈藩心中一动,对二人说道:“前汉共历十六帝,而中祖中兴以来至今上,又历十二帝,而六七四十二之数,当合为二十九,汉祚岂非将终耶?”
王芬却摇首不赞同,进一步说道:“非也,汉祚绵延,岂无更始之功?依我之见,汉祚已历二十九帝,天子昏聩,民生凋敝,若是涂高代汉,谁能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