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曙光公司成立!(1 / 3)
如果能量产2万台那利润就是74万!
这74万就算要平分,那每人每个月也能赚37万!
而且这还不算进货给晨光科技的利润和7块拿货去外地卖赚取到的利润……
所以此时的柯汉良已经快要疯了,他感觉他人生中最正确的事情就是投资了林晨。
对此,林晨也没有抱怨对方因为进货与卖货能赚得更多,因为对方能通过人脉关系网大批量进货与卖货那是对方的本事。
翻新机是个特殊的产品,他也是一个黑暗产业链,一个不缴税不合法反而有可能坐牢的黑暗产业链!
这种黑暗产业链因为涉及的关系链太过复杂,可以说要生存下去就必须黑白都要粘,林晨自问要是自己来搞。
那他肯定是搞不到每个月数千台进货与卖货的规模,真搞了这么大的规模,那监狱就是林晨的居所。
所以对方通过进货与卖货赚点小差价也是被林晨默认的。
不过此时的林晨心里已经做好了打算,这打算就是最多三个月他就要从这里脱手,哪怕到时仍能赚大钱也要脱手!
因为他搞得规模越大,那晨光翻新机就会越引人注意,到时再不脱手上面真调查清算起来肯定是逃不掉的。
真要是死撑四五个月乃至一年半载,到时获得的收益估计全部归公不说,到时他还得面临牢狱之灾!
所以这黑钱不赚也罢,要是发展顺利能赚到足够的起步资本,林晨都准备最多干两个月就脱手了。
当然此时的柯汉良可不知道这些,现在的他开始盘算着怎么打点上面,怎么通过关系网快速进货,快速把这产量转化为销量。
对此,此时的林晨则并不用操心这些,接下来林晨的目标主要是放在鹏城本地市场上面。
这鹏城本地市场关系到接下来他的转正之路,也是他由黑洗白的关键,所以鹏城本地手机市场他必须拿下来!
至于怎么拿,林晨也是玩起了和柯汉良一样的出货套路。
这套路就是自己成立一家贸易公司用7元的价格进货,最后在鹏城地区卖手机,未来还可以开设自己的店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