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和平分手(3 / 3)
“2万可以,但你离开最多不能带走2个人,而且晨光手机从此再也跟你没有关系,你不能再生产晨光手机,此外手机防摔设计专利必须免费授权给晨光手机厂使用。”
对此,林晨略微沉吟了一下,然后答应下来:
“既然这样,那就合作愉快吧。”
就这样林晨与柯汉良再次达成了合作。
此时时隔不到两个月,林晨净收入2千余万!
当然这些都需要十多天后才能入账,不过此时的林晨已经可以提前准备自己手机工厂的选址与设备采购和招收新工人了。
手机公司方面林晨早已注册完成,这公司就是香江曙光科技公司,至于曙光科技公司的母公司则是香江曙光控股,其采用的正是金字塔控制形式。
就这样,随着林晨与柯汉良达成口头协议,林晨十多天后也就是7月底退出晨光科技已经变成了现实。
在这其中,柯汉良也是趁此直接先安插自己的人手进行手机生产管理,而原来晨光手机工厂的副厂长。
也是实际负责手机工厂生产与管理的陈东,自然是卸掉了副厂长的职务变成了编外人员。
对此林晨的徒弟陈东其实并没有后悔,因为他知道林晨的手机工厂已经在选址建设了。
而且在管理晨光手机工厂的时候,他与柯汉良派过来的那些人闹得也不怎么愉快,特别是与那财务总监吴峰更是发生过多次矛盾冲突。
因为那财务总监吴峰掌握晨光手机工厂的收入支出大权,做事又扣扣索索吝啬之极。
而这扣扣索索吝啬之极就是他老是想办法节约工厂的运营开支。
其中其他方面先不说,合理减少开支陈东支持。
但问题是主要节约最大方面竟然就是想降低工人的工资与工人福利,或者在工人犯小错误的时候把事情严重扩大化来扣工人的工资。
在林晨不在工厂忙着自己曙光电子直营店的时候,这财务总监吴峰甚至想迟到1秒直接扣别人半天工资,迟到5分钟扣一天工资!
至于其他伙食方面降低减配自然不用说,搞到最后竟然连水电费与伙食费都想要工人自己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