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生活琐事(1 / 3)
殷正茂、张居正和胖子,对翰林院和现在朝廷里的事,很是好奇。高仪一坐下,他们就开始问东问西。
而王道秋见他们四个相谈甚欢,自己插不上嘴,他就踱步去了厨房。
一进厨房王道秋就看见秋嫂在做菜,她的两个大小子,一个在帮她烧火,一个在帮她搞卫生。而小丫头三娘则抱着她那刚学会爬的弟弟,在那儿学着她娘亲的样,奶声奶气的做“妈妈”。
秋嫂听见背后的脚步声,回头一看,见是王道秋,她忙笑着说道:“解元公,菜一会儿就得,我一见你们进院就下锅炒了,一会儿就得。对了解元公,我看你们刚才还带了个客人来,那位客人要在这儿吃晚饭吗?”
“对呀,那客人是老殷他当年一起会试的好友,叫高仪,现在在翰林院里供职,今晚在咱这儿吃饭,以后可能还要住咱地儿。”
“什么,那客人是翰林大老爷?不得了,不得了!”
“没什么大不了的,秋嫂你别怕,他人很随和的。今天我们留他在这儿吃饭,我怕酒菜不够,就想过来,让您出去再买点。现在看你那么忙,算了,我自己岀去一趟吧。”
“哎,不用不用,这种跑腿的粗活,哪能让您解元公亲自去啊!让我家老大去吧,他腿脚利落,对这一片街面也熟,知道哪家的什么菜好吃,哪家的什么酒好。”
对王道秋说完这话,秋嫂就恶狠狠的对她大儿子说道:“老大,别烧火了,赶紧去跑腿,路上敢偷吃,小心你的皮。”
“哎”
一听可以去跑腿买酒菜,李家老大高兴了,至于偷吃吗,不偷吃是不可能的,一辈子都不可能不偷吃的。
看着这个,个头刚过自己腰的李家老大,满脸期待一脸贱笑的站到自己面前,小小的人儿小小的心思,王道秋懂。毕竟偷吃这种事,他小时候也常干,算是一种童年的欢乐时光吧!所以他也不介意,小孩子偷吃这种事。
于是王道秋从袖笼里掏出两颗碎银,递给李家老大,说道:“去买一只烧鸡、一只烤鸭、一盘猪头肉,再打一壶糯米酒,有剩归你。”
“诶,好嘞!”
“鸡鸭买大点,可不能光惦记你那点剩!到时不够吃,我扒了你的皮。”
“哎”
得到吩咐,知道“剩”也归自己,李家老大高兴了,接了那两颗碎银,他就跟只火箭似的窜了出去。而这时秋嫂忙在后面高声喊,警告自己的这个大儿子,可不能因为惦记那找零,而短了吃食的份量。
看着自己儿子那股兴奋劲,秋嫂心里是高兴的,但在嘴上她还是向王道秋埋怨道:“解元公,您以后甭给这俩臭小子好脸。我这俩小子,他们可不比小丫头乖巧,淘着呢!要不是我警告过他们,他们要敢在这儿不听话,他们以后就别来这儿吃饭了,都呆家里啃窝头喝小米粥去,他们能把你这儿给吵翻天!解元公,对这俩讨债的,你不能给好脸,该打就打,该骂就骂。”
“行了秋嫂,男娃子吗!有哪个不淘的?我跟蒋公子小时候,也是成天一身泥的。我还好,我父亲是个秀才,他不打人。蒋公子他可就惨了,他老爹蒋大财主你也见过,那有多凶不用我说。所以蒋公子那是,从小被他爹用竹条给抽大的,秋嫂你现在看他那一身肥肉没有,那都是被打肿的!”
“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