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九章 《民法典》(二)(1 / 4)
第463章《民法典》(二)
铛——
下一件拍卖品开始展示,是一个种植园的“所有权证书”,种植园的主人在开辟种植园时,不幸被热带雨林里的巨蟒吞噬,只留下一个十五岁的女儿和一个三十四岁的妻子。
母女俩没有能力经营种植园,于是打算把种植园拍卖,今后拿着卖种植园的钱财在燕都平平淡淡生活。
随后,拍卖行的主人亲自出面作证:“这张证书绝不是伪造,我们也绝不会对种植园现状虚假宣传。”
“种植园已经开辟种植水稻田一万两千六百亩,耕牛有……丘陵果园有果树……狩猎林有……奴隶有九十六个。”
拍卖行主人的话说完,所有人都非常激动,能够拥有一个持续产生收益的种植园,这是燕国绝大多数人的梦想,在众人的期待中,拍卖行主人喊道:“起步拍卖价……一千万钱!”
“两千万!”
“两千五百万!”
“三千万!”
“四千万!”
“四千两百万!”
“一亿!”
所有人都看向了出价一亿的司马元显,没想到这位来自中原的皇族,舍不得花钱拯救自己的外甥女,却舍得花钱购买一个种植园。
拍卖行主人也很惊喜,这个种植园虽然好,理论上本来也价值一亿钱,但是位置太偏僻了,位于兰芳岛的最中心,那里远离海洋港口,各种毒蛇猛兽遍布,还有一些尚未被灭绝的食人族部落,在这样的情况下,拍卖行主人预计这个种植园也就只能卖五千万钱左右。
司马元显想的是不能坐吃山空,有一个种植园可以传宗接代,让子子孙孙能够衣食无忧。
燕国真正的财富不在于国库里的金银珠宝,而在于海外数之不尽的种植园,这就是藏富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