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加钱居士(3 / 4)
但紧接着,他便继续翻找起来,语气无所谓地说道:“什么意思,听不懂。”
林中天撇撇嘴,很有耐心地解释道:“意思就是说,你若此时停手,官府会罚你五十鞭子,但免受刺刑,若不停手,那就要在小臂上刺上窃盗二字,并根据你盗窃的钱财量刑,我看你也只是偷了几个包子,按律不会罚得太重,最多也就笞六十吧!”
“……哦?”
丁修闻言直起身来,左手拿着一个包子啃着,右手拿起桌边黑色皮革包裹的长条状物,将其抗在肩膀上后,饶有兴趣地望向门口的林中天。
“若是我付了钱呢?”
林中天目光一转,落在他左手边的桌子上,上面正放着五枚带着油光的铜钱。
还真付了……
林中天挑了挑眉,脸上笑容不变,语气悠悠地说道:“大明律卷十八,第二十四条,凡夜无故入人家内者,杖八十,主家登时杀死者勿论。”
“你是主家?”
“不是。”
林中天很诚实地摇了摇头。
丁修笑了:“如此说来,你我岂不是同罪论处?”
林中天再次摇了摇头,指了指脚下的门槛:“我可没有进去。”
“……所以我这顿鞭子左右是避不过去了对吧?”
“如果我打算告官的话。”
“那你打算告官吗?”
面对丁修逐渐锐利起来的眼神,林中天忽然笑了起来,指了指自己的脸。
“你不认识我?”
“你又不是银子,我为何要认识你?”
“那……你认识这只手吗?”
林中天笑着抬起了右手,衣袖滑落,露出五根狰狞的白色骨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