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这个女人,不能得罪(1 / 3)
十分钟很快过去,林思敏从跑步机下来,然后按下了旁边的计时器,说道,“计时开始,我们来说说案件吧。”
李风从欣赏身材的思绪当中拉了回来,虽然跑步时很有运动少女感觉,但从跑步机下来,一秒进入工作状态的她,让李风明白,这个女人,不能得罪。
林思敏从旁边拿起了早就已经准备好的毛巾擦拭着汗水,一边听着李风讲述着案件与诉求。
“事情就是这样,我刚搬过去就遭受到这样的困扰,下去理论,还被那个婆婆反喷一脸,你说气不气人。”
“而且对方还嚣张地让我随便告,那么我自然是不能让她失望,对不对。”
李风现在说起来,心里还是堵着气,“林律师,你看这怎么办才能让对方停止对我日常生活的侵害,我都听你的。”
不过气归气,这件事情能给自己提供了一个不错的视频素材,还是很好的。
“听你的陈述,对方确实在生活上对你造成了困扰,但法官可不会听你的一面之词,他需要看到的是证据。”林思敏擦完汗后,从旁边拿起了一瓶矿泉水喝下。
“证据?”李风脸带疑惑,然后拿出了手机,打开了视频,上面有一些录屏的素材,“这些可以吗?”
林思敏凑近了过来,接过手机。
恩,运动完了之后,没有汗味,还有淡淡的清新香气,这实在太棒了,等下要……问问她,平常到底用什么样的沐浴露。
看了一遍视频后,林思敏把手机递回李风,摇了摇头,“这些证据不够力度,最好买一个专门测试分贝噪音的仪器,录制噪音发生的情况,证明自己的居住环境遭受到噪音侵害。”
法律定义了噪音分贝的标准,必须要有专业的仪器测量,同时达到扰民的标准。
每个国家的法律都不同,有的国家对于刚出生的婴儿所发出的声音,无论多大,还是在深夜凌晨,都不定义为噪音,就算去告,法律也不会受理。
同样,在这里,噪音的分贝必须到了一定的程度,才算是噪音污染。
“原来需要明确的证据,达到标准才能告她呀。”李风不太懂这些,今天又是被普法的一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