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7章 家族信托(1 / 2)
何洛的日程很紧张,女人这些,只能是他偶尔的调剂而已。
并没有在日本继续停留,何洛的湾流g55再次从东京出发,这一次的目的地,是硅谷。
上一次来到美利坚,何洛利用两个多月的时间,创办了bar科技,也就是后来在收购了titchtv之后的meta科技,不过这只是他对于美利坚布局的第一步。
这次来到美利坚,何洛首先就完成了家族信托的最终签字确认。
何洛将他在金乌资本所持有的所有股票等资产,都放入到了以自己家族名义创办的家族信托之中。
家族信托的创立,主要有两个目的,其中一个,是将他在美利坚持有的资产,以家族信托的名义,注入在美利坚的实体之中,能够避免许多来自他本身华国人身份的麻烦;另外一个,也就是大部分富豪家族设立家族信托的目的,那就是用于家族财富的传承,因为美利坚本质上就是资本的集合,而家族信托这种形式,是资本为了传承的需要所创造的,能够避免大部分的遗产税。
根据美利坚联邦国税局的定义,遗产税是指死亡时针对转移财产的权利而征收的税。根据美利坚联邦《内部财政法典》(即通常所称美利坚《税法典》,不论是美利坚公民、居民,还是非公民非居民,都应以相应部分的财产适用同一税率被征收遗产税。
其中,美利坚公民、居民应当就其全世界范围内的资产征收遗产税,非公民非居民(通常指非永久居民应当就其在美利坚境内的资产征收遗产税。
因此何洛在美利坚的资产,除非他全部变现去其他地方,否则之后的传承,是必然面临高额遗产税的。
但事实上,他此时掌握的财富,在未来的价值,美利坚方面是不是允许他全部带去别处尚且不谈,即便是能够变现带走,所需要缴纳的税务,也是天文数字,因此综合来说,将其注入家族信托之中,就是最优的选择了。
就像是美利坚的遗产税,大约是55%的税率,而何洛如果未来将资产变现,那么需要缴纳的资产利得税,也在45%左右,这么高的税务,恐怕任谁都会选择更合理的避税方案。
在设立家族信托之后,何洛此时通过金乌资本所持有的包括公司股份和美股股票等资产,就将进入家族信托,由何洛指定的人,作为家族信托的受益人,此时他没有子女,家族信托的受益人暂时就设置为他以及他的父母。
而家族信托的管理人,是可以由本人来担任的,何洛的家族信托管理人是由他和柯怡进行担任,家族信托设立在美利坚的内达华州——因为这里的税率政策,对于家族信托最为友好,因此许多美利坚富豪的家族信托,都是设立在这里的。
有过两世的经历,何洛知道,即便是到了现在,他对于这个世界的某些运转,仍然谈不上彻底了解,因此什么事情,都是可能发生的。
即便是他现在不过2岁,但依然需要未雨绸缪,特别是在庄筠怀孕之后,他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后代,也让他需要为自己的家族,有更多的筹划。
还有,就是何洛最初的时候,在美利坚的投资,都主要的是以财务投资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