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粑粑,你是不是也不要我了?!(3/11加更)(1 / 7)
林奇所在的公司名为思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规模尚可,有一百八十多号人。
公司是传统的it公司,不是互联网那种做自家产品的,其业务主要就是接外面单子做项目的那种软件公司,还会去竞竞标什么的。
说到底,也就是传说中的那种苦逼乙方,被甲方各种虐待的对象。
从大学毕业后至今,林奇便一直都在这家公司,没有跳槽过,做了有六年多了。
不过,按职场里面的话来说,长期在一家公司待太久,其实是不理智不聪明的一种选择。
有道是人挪活树挪死,多项研究和市场调查已经充分证明,跳槽是涨薪的最快方式。
当然,也不能频繁的跳槽,要不然会被hr直接过滤掉。
一般两年跳一次是最好的。
毕竟跳槽是自己去开薪水,只要脑子灵活一点,像这类搞it行业的人,基本上动辄就能涨个5%以上,甚至翻倍的也有,哪怕最少的也能涨个3%。
而待在一家公司等公司给你涨薪的话,大部分都有一个固定的比例,美其名曰公司薪资制度,大家都是这样,不能破坏。
等公司涨薪,一般也就是1%,好一点的会有个2%,能涨3%以上的那基本上凤毛麟角。
林奇也懂这些道理,也有过跳槽的想法,但是最终都没有付之于行动。
造成这样的原因,其实主要是林奇的性格问题。
他懒,而且他个人比较喜欢待在舒适圈里面,待习惯后,就不愿意去轻易改变。
有点瞻前顾后,怕去了新环境后会不适应。
像林奇这样的人并不少见,职场里面还有很多。
而随着时间越呆越长,其实这就演变成了一种恶性循环,越久就越不想动了,对外界的抵抗情绪也越浓厚。
要不是信封的出现,或许林奇会一直待在这家公司也说不准。
此时,林奇正坐在一间办公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