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二章 换个活法(2 / 3)
卖掉大老板送给他的房子,换了辆新车,帮母亲张罗了一家不大不小的超市——期间,龙海集团又派人找上门来,超市最终成了龙海集团旗下的一家连锁。
然后,沈暮再次报考警校,去完成年少时未能实现的目标。
一切开始变得顺利起来。
有空帮母亲打理打理超市,进进货当当掌柜,一边自己训练,备考,然后信心十足地参加了第二年的招生考试——这其中,恐怕有成年人报考大学的备考科目里没有数学的功劳。
这一次没出什么岔子,他总算如愿以偿,以一个而立之年前文科生的身份开始了警官学校的学业——他似乎没有注意到其实警校的招生年龄是截止到29周岁的。
转眼到了大三,他凭借着优良的成绩以及对世界历史和国际局势,尤其是非常冷门的南美帝国知识的熟稔,得到了作为交换生前往印加-阿兹特克联合帝国进行学术交流的名额,为期两年。
沈暮从出生到现在,从未离家这么远、这么久,母亲芳芳自然是无比不舍。但同时,也为这个始终不开窍的儿子突然走上了出人头地的快车道而惊喜不已。
探亲假结束后,沈暮人生第一次踏上国际班机,离开了从未离开过的亲人、家乡和祖国。
……
一年后。
现在的沈暮早已习惯穿着一身花花绿绿还特别暴露的奇怪“警服”与印第安搭档上街巡逻了。刚来到特诺奇提特兰的那段时间,何暮每次轮到上街“实习”都会倍感社死和羞耻。
因为,那身所谓的警服实在是让人崩溃:裤子还算正常,毕竟腰上要挂武装带,但是衣服……说白了就是做了一个袖子的一块大花布,布料上画满插满了各种红红绿绿的图案和羽毛,后背遮的严严实实特别热,前面却中门大开。因为还要在胸口涂上代表治安人员的彩绘,直接规定里面不能穿衣服!你们就不能设计个警徽之类的东西!?帽子就更离谱了。怎么你们印第安人是觉得羽毛能防弹?还是头上插了很多毛可以让人判断不清你脑袋的大小所以打空枪?整整三公斤的毛啊!头冠上要插整整三公斤的毛!刚开始不熟练的时候,沈暮早上四点就要起床开始往头上插毛……你们就不能批量生产这种羽毛帽吗?非要每个要戴的人自己现场制作?
还美其名曰“民族传统”,“来自古代雄鹰战士的勇气会激励你们”……
那你们的正规军为什么不这么折腾?难道你们的正规军比较拉胯就是因为没有来自古代勇士的激励?你们怎么不把军舰也涂成这种样子?
双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