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 美玉待贾(1 / 6)
学而优则仕,前朝太祖定的教育制度。
虽然林川玄祖无辜遭前朝靖帝流放,但不影响他尊敬太祖太宗。
作为前世参加过高考,这世又要参加科举的学生,了解朝廷国家的教育制度乃是必须。
前朝的明太祖是历代所有皇帝中最重视教育,重视办学校的。
明朝最大的特色是贡举制度十分完备。
洪武八年颁发学校贡举制度,各地方分办两种学校:一种是府、州、县办理的学舍,有定额。
每天供应生员饮食;一种是乡里办学舍,每三十五家办一“社学”,生员没有定额。
各地府、州、县所招收的学生以官员子弟及普通百姓子弟之优秀者、年十五岁以上、读过“四书”的为合格。
科目有经、史、礼、律、乐、射、算等项。每月有小考,大考三年一次。
成绩优秀者,先送到行省,再选拔最优者送至京师,妻子可随行,负责一切费用。
学成后由天子召见,分科擢用。其任用之职务有御史、知州、知县、教官、经历、县丞、部院书吏奏差、五府掾史等。
至于乡里学舍之教师,由郡守县令选择有学行者担任之。
乡学师生亦是三年一大考,师生均有升级制度。
明朝府、州、县各地方均办儒学,全国教官共四千一百余人,弟子无数。
生员如不入学则不得参加科举考试,即是学校与考试两制度融合为一,比唐宋时期更为进步。
直到明末动乱之时,这种制度才遭废坏。
国子监学生要被分派到诸衙门历事,先学习吏事,也有被派到外面去办理田赋、清查户口册及兴修水利等事务。
凡有出身优异者,至少可担任府、州、县的六品及以下官员。
而经科举出来的进士,每届有部分可考入翰林院。
翰林院规模宏大,成为中央政府内最高的学术集团。内阁学士是从翰林院分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