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偷得一日(1 / 3)
熙宁二年(169年二月,汴京。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王安石政绩卓越……特擢升为参知政事……钦此”。
“谢主隆恩”!
“恭喜王大人”,宣旨的太监赶紧扶起王安石。
参政知事相当于副宰相,地位高贵。王安石又是皇帝眼里的红人,总览变法之事,实际上已经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存在,自然不能怠慢。
“多谢李公公”,王安石自己站了起来,赶紧向面前的公公回礼。
眼前这位李公公,可不是一般的太监,不仅仅是太监之首——掌印太监,更是谜一般的存在。
因为,在宋神宗心里,李公公或许比王安石还重要。毕竟心腹与手足,还是有区别的。
王安石在皇帝身边待了一些时日,早已有所明了。
“王大人,圣上已经下旨,成立制置三司条例司,经画邦计,议变旧法,以通天下之利”,李公公与王安石细说到,“由你与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同领”。
王安石有些吃惊,虽然早有计划,但是没想到,少年皇帝非常果决,非常迅速。
因为,制置三司条例司的权利凌驾于三司之上,中书及门下皆不得过问,相当于“另设朝廷”!
王安石不经想起了石澈说的那句话。
“朝廷唯人事尔,人在前,事在后。变法之要、制度更替,关键在于人”。
自古变法,都是在“原朝廷”基础上进行,通过人事变动,来推行革新之法。
如今“另起炉灶”,“事在前,人在后”,自然风险极大,触犯官场之大忌,既容易招来“老臣”的报复性打击,也容易导致“新人”的仓促性任用,落实上必将出现参差不齐、大打折扣的情况。
老臣不废,何来新法?
这场变法,不像是传统意义上的变法,更像是一场妥协下的探索!
王安石作为一位官员,自然十分清楚这个道理,但是年轻的皇帝等不得,当今的大宋等不得,他自己也等不得,只能“兵行险着”,期待雷厉风行的变法能够快速取得成效,扭转局势。
“唉”,想到这里,王安石叹息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