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酒肆开张(1 / 7)
花姐叫胡玉花,她和严敏都是捡来的孤儿。
当年有人生下孩子不要,就把生辰和名字放在襁褓中,有好心人见不得孩子受罪,便将他们带走抚养长大。
养父母走得早,剩下姐俩相依为命。
早早就步入社会的她,每天都在为生计奔波,慢慢积累了财富的花姐,也渐渐看透了这个社会的本质,
她认为人生在世,理应率性而为。
说自己想说的话,做自己想做的事,没必要因为面子,而把时间浪费在不必要的人和事上。
是非善恶,自有后人评说,只要自己良心过的去,就不用在乎别人的看法。
因此她很早就练就了一种外向的社交性格。
以这种性格展露在别人眼里,就会变成像荣嘉安他们看到的那样,说话刻薄刁钻,做事挑剔严谨。
即便后来她因此离了婚,独自一人抚养孩子,却仍然坚持自我,而且似乎也很享受别人把她看成这样的人。
对于独自成长、白手起家这一类的人,都有着一番自己独到的见解和个性。
因为这是他们赖以成长以致成功的信仰,很难被撼动。
花姐靠着自己坚强的意志,经过多年的打拼终于将弟弟送进了警校,也在机缘巧合之下结交了几个非常不错的朋友。
其中一个就是刚才与她通电话的人。
朋友,是互相利用的。
这种利用关系,如果是附着于利益,则是非常庸俗且低劣的,且很容易就会被撼动。
但如果是患难之交,或共过生死,那么就另当别论了。
花姐早些年跑业务的时候,曾经救过一个落水的小孩,因为地处偏僻,找不到父母,就把小孩送到了当地的一个服务社离开了。
本来之前业务都谈好了,却因为救人错过了签合约的时间,被中途截了胡。当她浑身湿漉漉地站在那个工厂的门口时,发现人家已经签完字开始合影了。
这到底是对还是错,她根本无心去考虑,与其坐下来思考,不如再去多跑几单生意来的划算。
后来没隔几日,此事就被传开了,因为落水的小孩是当地一个基层干部的孩子,那个干部多番查找才发现,原来是被来他们这里跑业务的一个推销员给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