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二十)(1 / 4)
目前在场上的特兵一共有七人,加上特子和霜星也才九人。
格拉斯哥帮来的人足足有三十余人,各个手持管钳训练有素,且不论名为“推进之王”的维娜是否会出手,单单是这些个帮会成员,每个人的脸上刀疤与纹身交错纵横,凶神恶煞,
特子一直看不起纹身。
倒不是因为纹身这门艺术有什么不好,古有岳母刺字,早在战国时期就有相应的人体彩绘,只是现在这种东西流于低俗化,十个纹身的里头有九个都是烂仔。
就好比鬼火、杀马特、泡酒吧,那都是没见识的人和烂裤头才干的事。
真正的高雅,就该燕尾服鸡尾酒香槟高尔夫,配巴赫肖邦李斯特,绿茵场上高谈阔论,三层别墅享受战斧牛排,那才算的上有格调,才算得上气派哩!
他只扫了这些格拉斯哥帮成员一眼,一眼就已足够,他太烦这种没品位的帮会。
一般来说,当你认为别人恶心的时候,别人对你也不一定有太好的印象。
特别是在他以一种轻蔑的视线把每个帮派成员都羞辱了一遍后。
蒙此大辱,他们强压怒火,静候命令,只要维娜一声令下,三十只粗壮的胳膊一齐挥下,三十把沉重的管钳一定会砸到特子的脑壳上。
到时候,脑浆四溅,血肉横飞,其惨烈程度难以言喻。
目前特兵只有七人,初来乍到的青青站在最后面,这个小姑娘已被吓得两腿发软。
其余六人都是些试用期还没满的实习干员,这些身材羸弱的小赤佬们,大腿还没人家的胳膊粗。
若是打起来,平均每个特兵要打三个帮会成员,赢面又能有多大了?
两方对峙之时,特子一见战力对比如此悬殊,忍不住问向霜星:“咱们特兵里的津门壮汉张铁角呢?他可是一员猛将。”
霜星懒洋洋地轻叹道:“他老婆一个半月前生孩子,俩人一块回津门老家了。”
特子继续小声问:“这三十个人里,你能打几个?”
霜星想了想:“原来能三十个全干掉。”
特子愣了愣:“为什么要加‘原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