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张伟:这个当事人是我带过最差劲的一个!(1 / 7)
随着法官敲响法槌,庭审正式开始!
书记员起立,开始宣读法庭纪律:
“一,到庭所有人员,一律……”
“二,不准喧哗、不准鼓掌……”
“三,被法庭问话的人在回答问题时……”
“四,法警有权制止不遵守法庭秩序的行为……”
“五,为表示对国家法制的尊重……”
随后,法官敲法槌,庄严肃穆的声音响起:“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江浙省龙城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被告陈鑫诈骗一案。”
接下来,是核实公诉人,被告人,被告人辩护律师,被害人等身份。
一切完成后,法官道:“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是检察院一名检察官,名叫“沈天赐”,三十出头,戴着一副金丝眼镜,很儒雅的样子。
他站起身,双手捧着起诉书开始宣读:
“xxx人民检察院刑事起诉状,x检刑诉字[]第x号。”
“被告人:陈鑫,男,34岁,出生于……”
“被告人陈鑫通过网络直播,进行虚假宣传,侵犯消费者权益,违法牟取利益,涉嫌诈骗一案,由滨江分局侦查终结,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本院认为,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现根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提起公诉。”
“诉讼请求如下:”
“一,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陈鑫构成诈骗罪,对其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二,依法判令附带民事被告人对附带民事原告人,赔偿造成被害人姜白财产损害的赔偿金,共计3万元。”
公诉人的声音回响在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