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章 那位军事奇才,朕必当重用之(1 / 3)
第195章那位军事奇才,朕必当重用之
赵吉拜李纲,权尚书左丞;
拜宗泽暂领枢密院副使。
让他俩各领圣旨,分别率领三千名京城的禁军兵将,特赐有调遣招安之地厢军剿匪之权。
即日起程,分别前往河东、河~南、河~北,以及京西、淮南诸路,对强盗王善、盗贼杨进、盗匪首领王再兴、李贵、王大郎等人进行招安。
李纲和宗泽,年龄相差二十余岁,虽然他俩私下没有什么交情,可是,在处理国家大事上的政见,大多数时都是不谋而合的一致,这就促使了他俩英雄相惜。
在历史上的靖康之变后,北宋的京城开封府的长官职位空缺,李纲便向朝廷举荐了宗泽,上书说:‘使旧都安定与恢复,非宗泽不可……’不久之后,朝廷改任宗泽知开封府,后来又升为东京留守。
彼时,金敌仍留屯于黄河边上,战鼓之声,日夜可闻,可京城的战船全部废坏,士兵与百姓杂居,盗贼纵横,人心惶惶。宗泽一向威望高,到达开封后,他首先捕杀了旧都京城里盗贼数人。宗泽下令:“盗贼,无论赃物多少,一律按军法论处。”自此旧都的盗贼平息,百姓得以安宁……
在今日的朝会上,赵吉派遣完了宗泽和李纲去行招安的差事后,他又下旨:召曾经是明法科进士、现任德安府的安陆县县令的陈规回京。
文武百官根本想不明白,赵官家为何突然要召小小的地方县令陈规火速回京呢?
何况如今参加朝会的朝廷文官大员们,是瞧不起科举中地位较低的‘明法科’出身的进士陈规的,心中都存着些许的鄙视。
“明法科”是科举考试科目之一。汉代诏令察举人才,所设科目有明习法令一项,即为明法科之始。唐太宗时置为常举科目。用于考试法令专门学问,选拔明习法令的专门人才。宋初承唐制,试律令墨义四十条,《论语》墨义十条,《尔雅》、《孝经》墨义共十条。
也就是说,明法科出来的是法律人才(还必须也得懂一些儒学),注定日后几乎不可能跻身于文官集团的高层,更不太可能被拜相。
不过,文武百官面对赵官家要召陈规回京之事,没有一个人敢提出反驳的意见,毕竟在这些朝廷大员的眼中看来,官职低微的陈规,还真的不入他们的法眼。
群臣皆在心中盘算:心性大变后的赵官家,愿意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吧!这种小小的人事调动,又涉及不到个人的利益,谁会多嘴敢反驳赵官家的圣意呢?
早在,李季献竹筒火枪被封为承节郎、京城军器监的火器作坊副使之时,李季坦白他之所以能发明出竹筒火枪,是受到陈规创意的启发……
那时,赵吉便有了要召陈规回京重用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