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遇他(4 / 4)
自从上了高中,除了忙学习,就忙着寻找她了。每天穿梭于各种高级的饭店,影院,武馆等各种高消费的场所,哪有时间来注意这些玩意儿。
他把糖握在手里,闭上眼睛迎着光,不自觉地回忆起了小时候。
那时候他的家庭条件也不好,每天和大多数孩子一起,踩着自行车去上学。没有什么零食,放学的时候回到家里最开心的事就是闻到香喷喷的饭菜味。每天晚餐进行到尾声的时候,饭碗都被刮得响当当的,干干净净的。日子虽然贫苦,但是很开心。
后来他父亲从商了,便背井离乡,举家搬迁到了县城。
日子一天比一天好,也许父亲天生就是做商人的料吧!没多久他们家就成了县城里的首富,他也家喻户晓。
初中的时候他父亲想让他去大城市里就读,母亲没有同意。虽然后来留在了县城,但他只读了一个学期,他就故意考了倒数,一家人综合分析考虑之后,还是让他转学到了大城市n城去了。
离开了父母,他算是自由了,玩得很疯,但是成绩总算是数一数二的。
人越长越英俊,酷酷的眼神,完美的五官,阳光般的笑容,无不吸引着情窦初开的少女们。
俗话说哪个少男不钟情,哪个少女不怀春。青涩的少女情丝遇上了阳光的少年情怀,他们便擦出了爱的火花,那是他读初二的时候。
“时间被安排演一场意外,你悄然走开……行船影犹在,你却不回来,被岁月覆盖,你说的花开,过去成空白。”
就像歌仔里唱的,那淡淡的忧伤诗化了他为期三个多月的初恋结局。
有那么一段时间,他堕落,他发疯一样地寻找她。
他为她做尽了各种努力,还不惜放弃了学习,以至于中考的时候都没能考到好学校。
后来他父亲动用关系才把他送进了重点高中。但无论他说什么,双亲都没有怀疑过,一如当初般对他信任。
只是后来的时间里,他还是找了各种借口都不肯回家,叛逆如他,他只是觉得一个人比较自由。
时间是治愈一切伤口的良药,如今他的心情已渐渐平复。便决定多回家陪陪家里人,但是心里终究还是没能过去。
有时候有的伤,需要一些契机才可能慢慢地完全愈合。如果没有那个契机出现,也许那就是一辈子的结。
但是无论如何,只要不是生死,一切都是小事,终会过去的,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