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是真的臻臻(1 / 6)
眼前一亮,各位的换装都十分成功,陆芳茗是上半身修身蓝色短牛仔内搭白衬衫,裤子属于偷工减料,膝盖那儿被挖掉俩大块。
蓝色中参着白点,清新风,就是发型非常不合适。
秦琴黑白配,白长袖配黑色背带裤,黑色背带裤不同于蓝色,显得成熟一些。
费臻臻,有点不搭,女士夹克配侧白条纹运动裤,运动风,和脸上挂着的黑镜框也不搭,好在今天没有戴。
板鞋统统换成帆布鞋。
当然是高帮帆布鞋啦。
说好的短裙呢,说好的西装呢!
“喂,你的中山装呢?”
“你还好意思说我,你们不是说好了穿正装?结果就这?”
杨书鱼手里拎着一个盒子,盒子里的便是男式正装。
“算了算了,该去摄影楼了,边走边想办法吧。”
“等会等会,还差点火候。”
“我qu,杨书鱼真有你的啊,我怎么没想到戴墨镜呢,真是个好主意啊。”
陆芳茗对着杨书鱼的背又是一顿乱捶,还真把杨书鱼当兄弟看待,而杨书鱼的意思是[你们这幅模样要是让屈亦洁看见,那还得了]。
墨镜一戴,再穿上连标签都没有撕掉的新衣服,感觉自己是最条街上最靓的仔。
“等会,还有走路姿势,你们可以和我学一下,说不定对抢主权也有帮助。”
左手插口袋[裤子口袋],右手端奶茶,杨书鱼开始晃起来,摇晃的红酒杯,嘴唇像染着牛奶。
没错,那正是星爷华仔的炸街姿势。
戴上墨镜犹如戴上面具,为自己那颗动不动就会羞耻的羞耻心戴上面具,不去在意她人的评论[在座四人本来就不在意],双重否定表肯定,从唯唯诺诺,躲避别人的视线变得企图吸引别人注意,重拳出击。
大摇大摆的在街上走着,感觉头顶染了一头金发[黄发,世人对于黄毛的印象好像不是很好],比耀眼的太阳光更是闪闪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