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0章 问题连连(4 / 5)
直到1993年,当时的北方兵工汽贸公司才提出了分期付款购买汽车的概念。
当时的分期付款有两种方式,一是汽车经销商自筹资金,向消费者提供分期服务。
二是汽车生产厂家向经销商提供车辆,经销商向消费者提供分期付款服务,等收到了钱再返还给厂家。
无论哪种方式,都需要汽车经销商拥有比较强的资金实力,资本营运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而具备这些的汽车经销商,放眼全国也没有几家,因此分期付款的总体规模十分有限。
到了1995年,金融机构开始直接参与汽车信贷消费业务,像是一汽、上汽、津汽等企业,都成立了专门的财务公司,然后跟银行进行合作开展汽车信贷业务。
银行运营资本的实力,自然比普通企业强的多,在银行介入之后,国内的汽车贷款业务才真正的开始。
但是当时国内还没有建立起个人信用体系,银行也缺少这方面的经验和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因此暴露了比较多的锋线问题。于是在1996年9月份,人民银行曾经下令停办汽车信贷业务。
而为了管控风险,当时国家制定了一个汽车信贷消费额度,每年的汽车贷款数额都不能超过这个额度,以防止汽车贷款的无序扩张,从而也降低了风险。
就比如在1998年,汽车消费贷款的额度只有四亿元人民币。对于银行系统而言,四亿贷出去,就算统统还不上,也能承担起这种损失。
以中国这么大的市场,四亿人民币的贷款额度肯先生不够用的,于是在1998年9月份,人民银行出台了《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为汽车贷款松绑。
随后央行又出台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从此以后汽车的信贷消费有了明确的政策依据。
政策的放开,让私人汽车消费迅速的升温,北上广等大城市,私人购车比例超过了单位购车比例,汽车开始走入普通老百姓的家中。
也就是这个时候,各大保险公司也开始介入到汽车消费信贷当中,保险公司推出车贷险,分摊了银行的风险,从此也形成了银行、保险公司、汽车经销商、生产厂家四方合作的汽车消费模式。
中国的汽车贷款消费也开始井喷,1999年为29亿元,2000年为186亿元,2001年为546亿元,2002年为945亿元,2003年超过2000亿元的信贷规模。
从4亿到2000亿,只用了五年的时间,这么惊人的成长速度,也意味着其中肯定伴随着很大的潜在风险。
终于,这个潜在风险在2003年底出现了。
由于当时征信体系不健全,金融机构出现了大量的坏账,车贷险的赔付率更是居高不下。大家都知道,保险公司到了要赔偿的时候,各种条文细节就都拿出来的了,总之就是解释权在我,这不赔那也不赔。
而银行也不是吃素的,论起解释权在我,银行可是祖宗!钱给少了,那是离柜概不负责,钱给多了,那是你不当得利得还回来。反正怎么样都是我银行有理!
于是乎流氓杠上了流氓,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经常因为赔付问题,产生了很多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