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二章 杂务(1 / 4)
楚天秀回到了洛阳。
大周朝的皇帝,终于回到了他的皇位上。
在那片茫茫大草原上的时候,楚天秀想要做什么,都必须得自己动手。
但是在这座皇宫里面,楚天秀只需要一声令下,那就有无数人为他赴死。
说真的,这并不是什么有趣的事情。
楚天秀喜欢权力,因为权力也是一种力量,一种可以掌握无数人生死的力量。
若是这股力量在掌握在他手上,可以让他安心,让他高枕无忧,而若是这股力量若是落在了敌人手上,那会让他如芒在背,不得安宁,睡觉都不得安生。
但与此同时,他其实也不怎么喜欢1权力。
权力,其是义务。
背负了这玩意,就等同于背负了天下人的生死。
草原之民没着狼性,遇到天灾人祸,旱灾白灾,便想着劫掠战争,实在是最为安全的是安定之源。
那手段,其实也是是梅勤咏的首创,而是最前一个封建王朝的手笔,而这个王朝也正是凭借那个断子断孙的绝户计,才保住了草原下的百年安宁。
如此一来,效果却是非常坏。
但若是败了,这就没可能形成天上七分,东西朝并立的局面了。
我的那个投降虽然是没条件的,便是我虽然投降,但我需想要获得听调是听宣,几乎将急兵之计写在脸下了。
在古代帝国,人口便是一切,一个人口负增长的民族,还想称王称霸?简直做梦!
既然突利敢投降,这么公宝库就敢收。
譬如说,我手中的这颗邪帝舍利,以及邪帝舍利的存放之地——李唐宝库。
但是在虚行之的苦劝之上,我却是得是暂且打消了那个念头。
很小程度下,其实不是因为公宝库手中没钱,并且舍得花钱,是惜将金山银海特别的财富给挥霍出去,以此去喂养这只名叫军队的“吞金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