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0.竹山4(2 / 4)
“也就是说,全由我们投资反而我们更不利?”
“具体得看合同怎么拟了。”
“但法条上没有说权利期。违反法律的合同是无效的。”
林昭笑了笑:“是啊!”
按着著作权法的这两条,如果说林双这边投资项目,版权虽然归林双这方所有,但只要电视台放了这节目,相当于他们马上就有了把这个节目内容到处转卖。
如果林双这边要把内容放到网上收费,又会被认为违反了第五十条“扰乱传播秩序”。
“先谈吧。到了!”
山庄已经到了。
打前站的人林双不认识,甚至这家山庄的老板都不知道,林双车队到的时候,老板娘还很抱歉:“不好意思,还有两个客人没走。”
可林双只是从那两人的手上戒指就能看出来,这肯定就是林昭的手下。
什么客人没走,人家根本就是来打前站调查的。
现在当然一起住。
山庄的主人是对中年夫妇,男的姓陈,叫陈启林,是个光头,女的也姓陈,陈冬未,头发很多,两人看起来四十岁左右,实际都五十了,保养得还行。
见林双似乎是有点激动,但也是忍住了。
应该是有过交待。
酒店其实挺喜欢这种全包的方式,服务的人少了,钱还多了。他们平时做其它客人的生意,一天也就是只能弄出两千块。
客房也只够三十个人,再多就要加铺。
十万块相当于五十个人团,实际上这边只有十五个人,还有个世界级的大明星林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