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二章 媒体攻防战(1 / 5)
“专利诉讼?”
布鲁克林,柯林正在物色生产电视机的新工厂,就接到了美国无线电公司起诉费罗·法恩斯沃斯专利侵权的消息。
根据美国无线电公司的说法,早在1923年,为他们工作的左里金取得的一项图像技术专利,就是电视的雏形。美国无线电公司获得这个专利的时间,要远远早于费罗·法恩斯沃斯获取电视专利的时间,因此美国无线电公司才是电视机的实际发明者。
美国无线电公司对于费罗·法恩斯沃斯所提出的法律诉讼,是等到柯林这边接到费罗的来信才知道了。
而在此之前,美国无线电公司的宣传战却已经早早的展开。
几乎在向美国专利办公室提出诉讼的当天,美国无线电公司就已经通过媒体宣布了这个消息。
在报纸上,美国无线电公司努力将左里金以及该公司老板宣传为电视的实际发明者,而费罗·法恩斯沃斯和柯林则是在发明的窃取者,通过非正当的手段获取到了电视机的发明专利,堂而皇之的将其据为己有。
如果不是真的知道这背后的实情,或许柯林真的就被美国无线电公司所宣称的内容给湖弄过去了。
美国无线电公司把事情闹得极大,显然有着其不可告人的目的性。
就连cbs电台也特意来询问了相关的事宜,毕竟,之前和威廉·佩利的谈话,他们显然已经有了想要在电视方面合作的意向,只是美国无线电公司横生枝节的宣传,让本顺利的谈判产生了些许的波折。
美国无线电公司作为无线电专利的实际拥有者,就算是cbs电台也需要谨慎以对。
为此,柯林还特意打长途电话和费罗·法恩斯沃斯简短交谈了一下法律诉讼的事情。
费罗·法恩斯沃斯虽然有些不安,但总的来说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毕竟这些问题早在之前柯林和他见面的时候,就已经谈到过了。他们都知道,美国无线电公司不会轻易的放过电视机的专利。
当然,费罗·法恩斯沃斯之所以不感到担心的最主要原因,还是因为柯林对他所作出的保障。
费罗·法恩斯沃斯作为一个普通人,和美国无线电公司这样的大公司自然是无法相提并论,但是在这中间如果加上柯林以及他身后的信使报社那就不一样了。
作为如今纽约实际上影响力第一的大报,柯林在媒体战上根本就不惧于美国无线电公司的公关操作。
就在美国无线电公司诉讼申请的第二天,《信使每日报》就在头版展开反击。
在报道中,清楚的阐述了费罗·法恩斯沃斯发明电视机专利的全过程,包括其老师的证词,说明早在费罗在上中学时就构思出了电视原理,并且在报道中公布了费罗·法恩斯沃斯的专利证书,证明了他才是电视机专利的实际拥有者。
不仅仅是在报纸新闻上进行反驳,在当天连载的《超人》中柯林也同样不甘示弱的做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