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看来这次我赢定了(1 / 4)
这个作品名有些虚浮。
有些类似于八九十年代的创作风格。
那会儿受时代和国际上某些因素的影响,很多作家喜欢用《飘荡》、《随风》、《归去》等漂浮在天上,看似无忧无虑,但其实是逃避现实的手段来书写文章。
所以刘振平第一时间把这本书当成了那种作品。
要说平时他肯定没兴趣点进去。
但现在既然是以一名编辑的身份,他就得履行自己的责任,不管怎么着都得看一遍。
这也是对人家创作者的尊重,对稿件的负责。
可只看了第一章,他就感受到了一股浓浓的年代风。
这一章讲的是城,是共乐区,但刘振平却能从这短短的几千字里,感受到作家极为强大的笔力和极为深切的阅历。
从2世纪3年代的俄之变化,再到引经据典的将《死魂灵》中的一些想法点出,写出时代的局限和一些不足为外人道也的罪恶。
这简直是恰到好处。
既不露骨,也不青涩。
紧跟着,不论是拖拉机制造厂还是松花酱酱油,都能从侧面反衬出这到底是哪个城市。
等到看完第一章。
刘振平深深的吸了口气。
因为他发觉自己好像撞大运了。
这本书,不说别的,光是从第一章的写作风格,他就看出了这竟然是真正意义上的年代写作。
所谓年代写作,往往被人们理解为,一个作家在了解了很多时代的资料之后,然后挥笔写下的作品。
但其实真正的年代写作,是那种作家本人生就生活在那个时代跟随着时代的发展,亲眼见证了很多事物的变迁,从而写出的作品。
一个是查阅资料,一个是亲身经历,这两者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
若说旁人可能没办法从这短短的几千字里感受到那股年代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