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想去县城(3 / 3)
中午的时候,哪怕只是随便吃上一碗简单的猪脚饭,也比现在的伙食要强上千百倍呢。
晚上那一顿,等下班回家,亲自下厨做一碗番茄肉面,再撒上一些葱花,妥妥的人间美味啊。
想到这里,南星突地好想念自己做的人间美味,只是想想,都感觉自己要口水倒流不止。
主系统默默无语,这个宿主有点自恋……
啃不动后,南星抬头说道:“二娘,明天我想带着菊子和梅子去县城。”
骆云菲一脸诧异:“你的伤还没完全好呢,去县城干嘛?”
南星朝院里竹箕的方向努努嘴,笑道:“明天我做的杏脯就能沥干,我想让她们两人帮忙带去县城里卖,也好赚回糖钱。不然,下次我要是再想用家里的糖,估计二娘你不止是要念叨我那么简单了。”
骆云菲没想到她居然有这想法,一下子愣住了。
半晌,她才反应过来:“从我们小寨村这里去县城还是有点远,要不等过两天拱镇开集,你们再拿去卖?”
其他人一听到南星的这个想法时,饭都忘记吃了,纷纷抬起头来看她。
她们觉得南星的这个提议,听起来很新奇,好像还挺不错。
只是,她们怎么没想到呢?
南星摇了摇头:“二娘,还是去县城吧,那里的人有钱,花起钱来不心疼。”
今天在半山腰的时候,她一眼望去,拱镇人民钱包的大小已经被她看得一清二楚。
一片片的茅草屋,偶尔才能看到几间石屋,有院子的人家不用两个巴掌就能数得过来。
南星现在住的就是一个带小院子的石屋房,像她们家这样的,骆云菲都不舍得花钱买零嘴。
其他大多数的人家连吃饭都是问题,穷得紧的时候,勒紧了裤腰带,天天稀粥,再不济就和着米糠一起吃,这样的情况下,就更不可能花钱买零嘴了。
骆云菲皱了皱眉头:“可二娘不放心你们几个去。”
其实,她不放心的是南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