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〇一一章 练了七十九年剑(2 / 4)
因为怕死,因为后悔自己丝毫不会武术任人宰割,因为悲伤没能帮上师兄老袁哪怕一招的忙,所以杨毅无论如何都要练武术,要耍剑。
当年老袁教的那些剑招他还记得一些,因为他脑子里的东西本来就不多,就像一卷白帛,但凡画上点东西就会很清晰。
最清晰的是八十三年前老袁和狗贼张仲坚的比武,那是杨毅这一百一十三年里最难忘和最深刻的一幕。
杨毅实在太笨,笨到只需要半盅茶就能应该学会的‘正面挂剑’他一个月也没有会,所以杨毅练了两个月,把它练会了。
二次进终南七十九年,杨毅也练了七十九年的剑。那一套初级入门剑法,老袁师兄说他儿时贪玩不用功,花了三天才练会。
杨毅用了二十年。而且还没有练全,因为他没有全记住。
然后他就开始凭着记忆练老袁和狗贼张仲坚比武时的招式,一年又一年,想到哪就练到哪,有没有章法他也不知道,估计是在瞎鸡ba练。
但练了总比不练强。
换成别人,如果练了七十五年绝对就是个可以纵横天下的大武术家,杨毅练了七十五年,终于杀死了一头羚子。
山里的羚子发情的时候,只要看见活东西就怼,就跟欠它钱似的,不把你从山崖上怼下去,它不会饶了你。
四年前,杨毅就狭路相逢遇见了这么一只发了情的羚子,没路可跑之后,便脚踩山壁腾空反手刺了一剑。
山里冬天长,三百多斤风干羚子肉让杨毅吃了整整一个冬天,吃得他快吐了。不过,现在他见了羚子还是会跑,见了熊也跑,见了狼和野猪就上树。
那只羚子是杨毅用剑术第一次杀死活物,很值得纪念,但很快就不用纪念了,因为他又用剑杀了人,还是两个人。
三年前杨毅去汉阴府,用一个金饼换了二十贯景云通宝,顺便又买了布靴和盐巴一些东西,背在竹筐里往回走。两个贼人盯上了他,他却并不知道。
贼人和山民,其实没有太清晰的区别。
到了人迹罕至的垭口,两个贼人从后腰里拔出短刀,让杨毅把竹筐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