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9章抽丝剥茧(4)(1 / 3)
「当然,这是案犯自己的说法,实际上大家都心知肚明,她丈夫很有钱,案犯不想和丈夫把关系弄僵,又因为都是二婚,丈夫的财产大都属于婚前财产,一旦离婚,女方占不到什么便宜。」
「案犯既想继续保持对丈夫在经济上的依赖,又不想让自己太难堪,所以发现有小三的存在后,并未对丈夫有过任何质问或争吵,而是继续装作不知道。」
「我也是想到这起案例才意识到,‘周小璐案当中,尚彪当时的女友刘媛媛,如果对尚彪存在经济依赖关系,那就具备作案嫌疑。」
「刘媛媛如果无法摆脱自己对尚彪的经济依赖,即便发现尚彪在外面胡作非为,那么最为‘聪明的做法就是对此选择不向尚彪摊牌,不然二人的关系只会陷入僵局。」
「和上述案例一样,背着尚彪想办法让周小璐、袁玉婷、苟姗姗这些莺莺燕燕自己离开,这极可能才是刘媛媛认为的最佳办法。」
「在实施这一办法的过程中,极可能也出现了什么意外,导致了周小璐的惨剧。」
王星颇为不解:「有没有可能,刘媛媛从一开始就抱着报复心理,没打算让周小璐活着呢?」
李竹道否定了这一猜测:
「刘媛媛只是想让尚彪继续对自己提供经济支持,没必要杀人。」
「况且,如果要报复杀人,那么袁玉婷和苟姗姗都会是她的作案目标,但这两个人当时也是博南大学的学生,你们没有收到过她们的被害或失踪的报案吧?」
要验证李竹道的这一推测并不难,只需查一查袁玉婷和苟姗姗是不是还「健在」。如果是,那就问一问她们,当初在和一个叫尚彪的人「谈恋爱」时,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分手」。
同时,也可以先从外围对刘媛媛进行调查,了解一下她的原生家庭情况,如果当年对尚彪的确存在经济依赖关系,那么她的原生家庭经济情况极可能不咋样。
尚彪当年一毕业就自主创业,并且「走在时代前列」,经营一家奶茶店,经济收入应该较为可观,这对当时正在读研的刘媛媛来说,存在对其给予经济支持的条件。
经查,袁玉婷和苟姗姗的确还「健在」,但在回忆和尚彪「分手」的原因时,都表示「没有受到过外来干涉等原因」,或存在「其他特殊原因」,仅是因为「当初年少,激情来得快,去得也快」,也就是「不爱了」。
这看起来和李竹道的分析推测有所出入,但三人一琢磨又恍然大悟:刘媛媛极可能最先对周小璐实施「威胁」一类的办法,出现意外后,自然就停止了对另外两人的「威胁」。
刘媛媛和尚彪是沙市本地人,只是籍贯在县里的农村地区。
通过二人户籍所在地的当地派出所走访调查得知,二人原生家庭的经济状况都属一般,相对于尚彪,刘媛媛家的经济条件要更好一些。
刘媛媛的父母当时在镇里开了一家小卖店,尚彪的父母则为务农人员。
二人在高中时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并且先后考入博南大学。他们算是为数不多的「一手抓早恋,一手抓学习」,实现「两手抓、两手硬」的成功典范。
但在刘媛媛大学即将毕业时,她的父亲却不幸患上癌症,好在发现及时,病情尚属早期,癌细胞并未扩散,却也毫无疑问给刘媛媛的家庭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甚至有可能让她家「幸幸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因病致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