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二章 别再写了……(1 / 6)
我的名字是哈巴隆,人称大脚的哈巴隆。
虽然别人老说这个称号不是怎么好听,但是我倒是觉得其实挺好。
毕竟我的脚真的不小。
而且,这个名字会让别人下意识觉得我很高大,也算是一个好处吧!
从我妈那里继承的半身人血脉虽然让我的身高看上去不高,但是却是让我成为了队伍中……不!
不是队伍,而是是整个南方公国最出色的潜行者和盗窃大师!
妈妈,我真的是要谢谢你!
虽然你亲手把我卖给了马戏团,最后还变成了奴隶,但是我还是要感谢你!
你等我下次回去给你扫墓的时候就把你的坟墓给重新填好。
说起来,我上次给你扫墓是什么时候?
十年前?还是二十年前来着?忘得差不多了。
仔细一想,距离你去世也有快三十年了……哇,原来已经过了这么多年了吗?
嘶!
这么说的话,难道我也不是一个年轻小伙子了?可是我怎么还是没老婆啊!?
为什么?为什么!?为,咳咳咳……不不不!
不去想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了,我已经和过去不一样了!
对!
虽然身高没有变化,但我成长了,大大的成长了!
现在已经是一号探索大队的先锋斥候了,这可是多少人都羡慕的好差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