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疯了? ![2](1 / 2)
想到已惨死的大哥在大同还有个容姿远胜过自己的美貌嫂子和几十名美妾,她的神情不禁黯然。
以后该有多少女人争宠呀?!
而且姑嫂共侍新夫,好羞人啊!贞娘会不会受不了?!就像几位庶母那般投缳自尽?
想到可怕处,她不禁神伤。
……
从燕京到大同,一路上看到大量难民一伙一伙地向燕京缓行。
鞑子入关后纵兵掳掠,杀人放火,光是王小龙车队沿途经过的村庄,无一不被焚毁殆尽,村里尸体无人收殓,发臭难闻,被鸟兽啄食,群鸦乱舞。
派在前面的探马当然不敢让车队进这些废村过夜。
所以搞得他们只能够在远离这些废村的河边或山丘地扎营过夜。
而无数家围被毁的人,劫后余生,无家可归,又无衣无食,不得已抱团步行向燕京逃难。
途中还要饱受土匪溃兵威胁抢掠,实是人间惨事。
好多百姓听说打跑鞑子的大将军要往大同上任,纷纷高举手上小孩:「求求大将军收留我的娃子吧!」
王小龙明白,逃难中的难民衣食无着,天寒地冷的,不冻死也得饿死,或是被匪徒抢去,生死不知。还不如投身到大将军府,衣食反而无忧。
车队中的女人们看到难民惨况都忍不住流泪哭了。
仿佛看到当年自己的亲身经历。
「唉!」王小龙鉄石心肠都化了:「有娃子的,都尽量把老幼都收留吧!」
原来,在西安收留的一对母婴,还真的不是最惨的。
终于知道大明的王爷官宦富豪,可以公然依据大明律大量蓄奴,而这么多奴隶是什么来的了。
而且人们明知道一旦成为奴隶,户籍即确定下来不得改变。一日为奴,终身、世代为奴。是作为苦力进行生产用的。良贱不得通婚。奴隶不可以与正常百姓结婚,只能与奴隶结婚,所生子女叫家生孩儿,依然是奴隶。有的地方不许奴隶的子女读书,有的地方禁止奴隶子女出仕。奴隶是其主人的私有财产,任由主人处置,如买卖等。奴隶犯法罪加一等。
这么多对奴隶的逼害,若非已到了生死绝望关头,谁愿意卖身为奴啊?!
他有点后悔没有把罪魁祸首鞑靼小王子当场千刀万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