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七章 专案指挥部(三)(1 / 3)
两个经济犯罪侦查中队39个民警全是从局机关和基层所队临时抽调的,在此之前谁都没侦办过虚开增值税专业发票的犯罪案件。
搞财务的虽然有8个,不过大多为基层所队内勤。
平时记记流水账,报报发票,只有一个有会计证,且没接触过增值税发票,借贷记账法都搞不明白,企业的账对他们而言跟“天书”没什么区别。
磨刀不误砍柴工。
两位局长向上级汇报,申请省厅督办,要求暂时不用轻举妄动,并没有延误战机,反而给接下来的侦办争取到宝贵的培训时间。
几个老部下之所以能够基本拥有侦办此类案件的能力,完全在于之前半个多月的培训。
给他们授课的关总和沈大姐是思岗金融和财税方面“最顶尖”的专业人士,不是照本宣科,是用“良庄人自己银行”和丝绸集团堆积如山的账本和各种单据凭证手把手教出来的。
见识过银行对账单、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销合同、收料单、领料单、入库单、出库单……知道相互之间的关系,知道该怎么查。
思岗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中队的第二批同志虽然培训过几天,但只是略懂。
新庵的民警纯属门外汉,指望三四天内教会他们无异于痴人说梦。
韩博权衡了一番,干脆傻人用傻办法。上午由高亚丽讲财税常识,下午让陈猛讲证据收集,法律法规由小单讲。
自己把自己关进办公室,捧着一台笔记本电脑,研究关经理和沈大姐给老部下讲授过的内容,结合相应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的办案程序,一条一条仔细推敲,怎么简单怎么来,用整整一天时间编制出一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侦办指南》。
工科生写不出来辞藻华丽的文章。
目录、概论、关键词、正文(各种条款、参考文献(法律法规、附录(协查函之类的各种公安文书,一条条一款款,搞得跟工具书别无二致。
同交给两位副局长的上报材料一样,说是一份其实是一本。a4纸打印,厚厚一叠,共74页。
宁所长当仁不让成为第一个“读者”,翻开刚装订好仍带着打印余热的《指南》,催促道:“你中午饭都没顾上吃,赶快去吃饭,让我先学习学习。”
工作时不觉饿,忙完发现真饿的饥肠辘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