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一万支斗米式步枪(1 / 3)
崇祯对孙传庭这个名字,倒是有印象,当初决定要修筑大凌河堡,就是他在朝堂上不卑不亢的传达了袁崇焕的意思。
也仅限于印象不错。
其他关于孙传庭的履历,政绩,籍贯等等一概不知,就这么把匡扶大明的重任交给了一个突然冒出来的人,未免太过草率了些。
王承恩突然递了一句:“伯爷,这个孙传庭过去是个文官,现在只是曹文诏帐下的师爷,怎么举荐他担当这么沉重的重任。”
“不如换成曹文诏,曹游击在辽东素来有辽东第一悍将的名头,应该比一个孙传庭更能打仗。”
举荐个屁,大舅哥曹文诏就是因为剿匪死在了崇祯八年,朱舜打死也不会举荐大舅哥出来剿匪。
朱舜没有说话,因为他知道王承恩这是明贬暗褒,是为了给崇祯吃个定心丸。
这句话说完,本来还有些迟疑的崇祯,下到了一道诏令:“承恩,拟一道圣旨,宣孙传庭入朝觐见。”
孙传庭终于要登上历史的舞台了。
比历史上早了一年,亲手缔造了这一切的朱舜,心里莫名的有些激荡,脸上还有一如既往的平静:“皇上,臣先行告退了。”
半句话没提帝师的事情。
回到工业之城。
朱舜第一时间去了军火公司,找到了正在钻研火炮的赵斗米:“斗米式步枪生产多少了,锥型铅弹有多少库存。”
赵斗米正在绘制一张图纸,放下硬毫毛笔,开始禀报军火公司最近的情况:“恩师,大明军火公司目前已经有两条兵工线,两条铅弹线。”
“两条兵工线去掉那些残次品,每个月能制造四千支斗米式步枪,朝廷、曹游击、福王世子分别买走了一部分,现在还剩下一万支斗米式步枪。”
“两条铅弹线每个月可以冲压出六十万颗锥型铅弹,军火库里大致还有两百万颗锥型铅弹。”
兵工线开始展现工业化强大的量产能力了,居然还剩下这么多的军火,朱舜吩咐道:“当此国难,我等明朝臣子不能坐视不管。”
“等到朝廷组建剿匪大军,你以工业伯的名义捐出去一万支斗米式步枪和两百万颗锥型铅弹。”
斗米式步枪每支十两银子,一万支就是十万两白银,锥型铅弹每桶六钱银子,两百万颗锥型铅弹就是一万二千两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