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金夏结盟(一)(1 / 3)
这日辛弃疾无事,便去陆之淇房中去看子淇想约他下山。他敲门进房见陆之淇手托香腮伏于书桌,却是愁眉不展。辛弃疾忙问其故,子淇说道:“我俩认识多久了?”辛弃疾答道:“已是半年有余了,怎么突然问起此事?”陆之淇道:“我从家中正月出来,他们寻我不着,肯定心急如焚,我也好想父母,眼看中秋佳节将至,我好想回家看看母亲。”
辛弃疾听见子淇谈起父母,心中也是一阵怆然,自己父母早亡,自小便跟随爷爷义父生活,四位师父更是亦师亦父。心中可怜子淇半年来只有自己算个亲人,便说道:“如若方便我随你回老家去拜见伯父伯母如何?”陆之淇高兴的一下跳了起来,手舞足蹈,连声叫好。于是二人打点行礼,计划明日启程回河南老家探望子淇父母。
二人第二日起程回豫,向西南方向行进。二人骑马悠然而行,一边聊天,一边欣赏着济南的秋色。正在这时,一匹马从身后飞驰而过,马上坐的却是一个和尚,紧接着几十个金兵随后赶来,眼看就要追上,只见那和尚一转头,散出几玫飞镖,前面几个金兵中镖惨叫,后面金兵已经追上,与那和尚杀在一处。辛弃疾与陆子淇催马上前细看,和尚不是别人,却是泰山武林大会时曾经去过的灵岩寺和尚义端。辛弃疾打马拨剑上去就刺金兵,子淇见辛弃疾动手,也随后杀向金兵。义端见有了帮手也抖擞精神来战金兵,三个人都是一等一的高手,几个回合金兵便抵挡不住。金兵舍下三人,拔马便走,逃之夭夭。
这时距泰山英雄大会已近两年,义端没有认出辛弃疾,抱拳施礼道:“多谢两位英雄拨刀相助,请问两位英雄高姓大名。”辛弃疾忙道:“义端师父不认得辛弃疾了,泰山英雄大会我们曾有数面之交,难道忘了?”义端定睛仔细一看,认出辛弃疾,立马道:“义端眼拙,一下没认出辛少侠来,辛少侠两年来却是更加高大壮实了。”
这也难怪义端和尚,十五岁到十七正是生长最快时期,辛弃疾确实变样不小,但义端早已成年,所以辛弃疾却能一眼认出。两人寒暄几句,辛弃疾介绍陆之淇与义端见过,又问起义端为何金兵追他。
义端道:“自从泰山大会之后,由于我和尚装束,比较特殊,有奸细认出之后报于官府缉拿,找到灵岩寺,我便和尚也做不得了,索性就落草为寇,上了白虎寨。”义端又说道:“今日正好在镇里办点小事,又让官兵看见,便追到此地正好遇上辛兄。”
辛弃疾与义端虽然不熟,但曾并肩作战共杀金兵,也不把他当外人,便说了一些别后经过。义端听后道:“白虎寨兄弟现有四五百人,承蒙寨主不弃,给我坐了二把交椅,以后若杀金兵,我们互相照应便是,此地不宜久留,恐金兵再调兵追来,我们后会有期。”然后相互道别,各自上路。
辛陆二人一路无事,第三天中午时分便回到开封,辛弃疾买了一些礼物,子淇带辛弃疾来到陆府门口。半年多没有回家,子淇这时却不知见了父母该从何说起,便对辛弃疾说道:“父母问起,就说我们是朋友吧。”辛弃疾调笑道:“岳父岳母定然不信。”陆之淇违背父母之命离家出走已经是半年有余,这次子淇带辛弃疾硬着头皮进了陆府,早有家人看见子淇回来,问过子淇安好便高兴的跑回去向老爷夫人报告去了。
陆老爷和陆夫人从屋中跑了出来看见子淇一阵狂喜,母亲扑过去抱住子淇,对子淇说道:“娘的傻闺女,让娘想的好苦呀!”说罢母女二人抱头痛哭。父亲看见旁边的辛弃疾,赶忙劝止夫人,说道:“孩子回来了高兴才对,快别哭了。”言毕把辛弃疾让回陆府客厅入坐。
子淇介绍辛弃疾给二老认识,辛弃疾拜过二老。这时两位哥哥听见妹妹回来也赶紧跑来看望子淇。子淇又介绍两位哥哥与辛弃疾认识。陆世南,陆世北虽富家子弟,但也算江湖人物,一听眼前这位便是应天府打擂的辛弃疾,仔细打量辛弃疾,大赞辛弃疾英雄出少年。
陆府上下喜气洋洋,大摆酒席,招待辛弃疾。辛弃疾书香门第出身,席间礼数周到,不亢不卑。但细心的陆母还是看出端倪,席散之后安排辛弃疾休息,把子淇叫到内室询问子淇。子淇虽不直接承认,但脸上表情神态哪能瞒过母亲,最后经不住母亲追问便把认识辛弃疾及两人交往过程告了母亲。陆母找陆老爷商量女儿之事,陆母道:“老爷,女儿性情你是知道的,若执意强迫必不能从,何况以媒妁之约毁我女儿一生幸福,我却万万不忍。”陆通说道:“女儿心思老夫岂能不懂,我又何尝不愿女儿开心快乐,只是郑世兄那边却该如何交待。”
在唐宋时代,两姓订下婚约之后,假如女方悔婚,男方可以将女方告上公堂,女方则将被“杖六十”,并强制履行婚约;不过,如果男方在订婚时隐瞒了“老、幼、疾、残、养、庶”等信息,女主可以解除婚约;假如男方悔婚,则不问罪,但不得索回聘财。女方违反婚约而跟第三方缔结的婚姻关系,为无效婚姻。
宋朝法律关于悔婚的规定,跟唐朝差不多,女方悔婚会被追究刑责,男方悔婚无刑责,但不可追回聘财。但后来增补了新条款:“诸定婚无故三年不成婚者,听离。”婚约如果三年内无故不履行,任何一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婚约。
宋朝法律承认女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解除婚约,较之唐朝规定无疑是进步的体现。宋朝法官在处理悔婚诉讼时,一般不会强制订婚双方履行婚约,而是援引“诸定婚无故三年不成婚者,听离”的立法精神,“断之以法意,参之以人情”,解除诉讼双方的婚约。余下的事情,就是怎么确定违约方的责任,主要是聘财的处分。郑家陆家皆是开封望族,并不在乎区区聘礼,最重视的却是颜面。陆老爷与夫人最头疼的也是此事,二人绞尽脑汁,想着如何给郑家圆这颜面。
此时正好陆之淇过来探望父母,听闻此事思索一番便道:“女儿素来敬重郑士伯,也不想让郑家颜面受损,我倒是有一主意,不致有损郑家颜面,也不碍两家交情。”陆父忙问子淇是何主意。陆之淇说道:“对郑家就说女儿练功之时走火入魔,师父恒山神尼带走运功治疗,至少三年,或许能够治好。而郑家必等不及,其间父亲暗托媒人将我表姐许于郑公子,舅父家虽不比咱家,但也是名门大户。表姐若兰容貌出众,端庄大方,又知书达礼,也敬佩郑公子才学,与郑公子却是极为般配,正好表姐也未曾婚配。女儿大不过三五年不出嫁便是。”之淇又道:“三年过后,依照大宋律法我的婚约自然解除,两家也仍是姻亲,郑家以后知道原委,也不致责怪。”陆家二老觉得子淇移花接木之计倒是合情合理,便依此计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