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勇士(1 / 4)
哥谭,晚上,7:33
几日前被冻死的跛腿乞丐的尸骸旁,地上的积水上飘着五彩斑斓的油腻光泽。
瘾君子倒在冻硬的尸体边上注射着致幻药物,带着腻人的满足感沦为行尸走肉。
塔哥酒吧不现在的logo已经换成了由霓虹灯组成的寸头男彩色logo。在失业的暴民因为买不到致幻物冲进酒吧,一枪打爆塔哥的脑袋后,寸头以雷霆手段,接管了塔哥的事业。
大路的两旁的店面因为寸头的整顿已经闭店数家,街头的男孩开始在墙上印刷着巨大荒诞的街头涂鸦。
一家在门前挂着暂停营业的纹身店内。
鲜血布满了店面,残肢像是画笔在墙上绘画着抽象派的画作。
道格拉斯看着安托,黑帮的某位大佬实在是不放心安托会干出什么疯事,所以让他用特派员的身份来监视安托。不过说是监视,不过也是上层的借口罢了。
道格拉斯得罪了黑帮的某位,他们也只希望借着安托的手让他死于意外。
而这个疯人,一到早上就说有大事件,就让近两天从报名参加的吉利蛋保护组织中挑出的精英集合。但实际上只是去当个混混抢劫了两个路人和占领了这家纹身店。
安托拿着一条被劈开的女性残肢在地上玩着井字格游戏,从地上大大小小的猩红的残局可以看出他已经平局了数次。
“如果你的速度足够快的话,你甚至可以与自己做交易。”
似是察觉了道格拉斯不信任的目光,安托开始说起疯话。
“我在锻炼,正在以你肉眼看不见的速度移动,我的脑力在开发,我的灵魂在战栗。”
“这就是超负荷的速度带来的副作用吗,我要死了!我要死了!”
偷偷看了一眼道格拉斯,发现他还是在看着自己,安托突然抱住了脑袋,开始在在地上打起滚来。
“啊!”
安托凄厉的大叫一声,双眼无神的脑袋一歪倒在了血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