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证据吗?我知道啊(2 / 3)
这样在安放窃听器的过程中要是再发现什么的话,就合情合理了。”
经过再三权衡李光还是选择相信林夏,毕竟只要不被发现,还可以继续暗中监听也不会损失什么。
这点风险他这个领导,还是可以担得起的。
所以说嘛,都是同期的兄弟,为什么李光可以一路顺风顺水的当上高级督察,而梁俊义只是督察,这就是差距。
虽然梁俊逸在私人生活上,反插了李光一刀,但也仅此而已了。
为了避免节外生枝,林夏选择自己一个人潜入罗耀明办公室。
戒备森严的日军司令部林夏都可以潜入,别说一个商业写字楼了。
窃听的接收器其实很好找,只需找到信号源就行,因此很快证物被找到。
将录音复制一份,林夏便回到了窃听小组的总部。林夏拷贝的录音确实是老板的犯罪证据,老板不只是金融犯罪,还有指使他人,恐吓绑架等犯罪行为。
确定了罗耀明确实收集了很多他老板的犯罪证据,李光也不由感叹到。
“看来,这个罗耀明替我们找好了他老板的犯罪证据,这个老板,居然是华业集团的主席马志华。”
“关于这个马志华,我从警校的师哥那里听到一些情报,他搞地下钱庄,外围赌博起家。
这么多年,警察,廉政公署,证监会,法院,都动不了他。因为所有指认他的证人不是失忆就是失踪,还有两个会记师跳楼自杀……”
林夏把电影中知晓的内容说了一下,最后总结道。
“总之,我们要对付这个马志华,必须要一次性解决,防止他销毁证据,继续逍遥法外。”
林夏没好意思说,如果再不行动的话,恐怕我们这些警察的一举一动都要被对方监听到了。
李光赞许的点头:“立新,你做的很不错。”
“应该的,现在可以申请收查令,抓捕罗耀明,搜查他办公室了吧。”林夏问道。
“不错,我马上调集人手。”
第2天清晨,风华国际大厦。
罗耀明一边整理着自己的领带,一边和几个股东联袂进入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