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最好的投资(二合一,求追读!)(1 / 7)
11月8日一早,吴迪便与阿瑞娜乘坐百事可乐的专机来到纽瓦克自由国际机场,之后便一路乘车来到位于纽约州韦斯特切斯特郡的百事可乐总部。
虽然百事可乐的总部坐落在纽约,但并不是在纽约市区,而是在纽约州的市郊。
所以它的建筑风格并不是那种高耸的玻璃幕墙式建筑,而是相当低矮,只有三层楼。
这样少的楼层数,导致它的占地面积很大,加上建筑外更大的花园,车从大门开进去后至少又绕了五分钟才来到他们的目的地,也就是全球市场部。
其实像4年2万美刀这么大的签约合同额,整个签约过程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
就拿签约合同本身来说,足足有915页,拆成了三本书,密密麻麻的写着各式各样的义务跟条款,厚的吓人。
毕竟2万美刀,换算成rmb已经超过1亿了,加上赢下总冠军翻倍的条款,这份合同的金额更是高的吓人,所以有这么条款也就不意外了。
这时候就体现出来专业经纪人的重要性了,要是吴迪亲自来审核,等看完一遍黄花菜都凉了,想识别出来有没有坑更是天方夜谭。
不过好在他现在已经有了阿瑞娜。
靠谱的人能把复杂的事情变的简单,两人兵分两路,分头行动。
吴迪领了一张红白蓝相间的工牌,头衔是非常唬人的全球形象大使,然后去听市场经理讲解百事可乐的品牌文化跟公司历史。
阿瑞娜则带着家族律师团队去审核签约合同细则。
吴迪一边听,一边接受造型师团队给他设计造型,听完又拍了几组照片,阿瑞娜这边也审核完了。
梳理出来的权益主要有以下三点:
1、代言费每年5万美刀,所在球队每获得一次nba年度总冠军,第二年代言费翻倍,并且不包含是否获得fmvp
2、出席公司市场活动时,可享受与公司ceo同等级别的出差待遇,诸如跨国专机、工作助理等。
3、有权列席公司市场部有关商业广告、活动的相关会议,对广告、活动的具体形式跟内容有建议权。
剩下诸如喝不完的可乐、吃不完的薯片、试不完的新品、玩不完的周边等等还挺多的。
义务就更多了,诸如避免刑事指控,避免损害公司形象,避免使用直接竞争对手的产品、避免泄露公司义务、每年要至少配合公司拍6条广告、要配合公司其他代言人的宣传等。
其中吴迪比较关注的是代言费翻倍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