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装备分解完毕(1 / 4)
秦律规定。
男子十七‘傅籍’,也就是在各级郡县登记,开始参军服役。
不过这也只是律法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十五、十六的男子都有可能被‘傅籍’,其中有的是主动,有的是被动。
而若是有人不想服役,不想‘傅籍’,也有两种方法可以避免。
其一就是捐钱。
商鞅变法之后,秦国便有了“奖励耕战”的制度。而这一制度分为两部分,分别是“奖励耕织”和“奖励军功”两部分。
“奖励军功”不必多言,就是新的‘军功爵制度’。而“奖励耕战”则是鼓励平民努力耕织,生产粮食布帛,而在当地产量多,缴税高的平民,便可以免去本身的徭役。
其二就是之前所说的‘代人服役’。
比如某些贵族地主家族适龄子嗣不愿服役,便让家中奴隶或者花钱寻人,代替家族子嗣参军。
墨君就是第二种。
虽说他的年龄远远没有达到标准,但一来这种事本就有很大的操作空间,二来则是涉及到了秦国另外一项制度。
秦律规定:“男子六尺为成年”。
换句话说。
就是秦国判断男子成年的标准并不是年龄,而是身高。战国六尺换算成后世大约为1.39米,而墨君如今虽然只是十二岁,但身高却已经超过了一米四。
足够的身高。
无法查询来历的流民身份。
加上一点点‘人情世故’。
使得墨君很轻松就成为了那名‘地主子嗣’的替代者,成为了在当下有着赫赫威名的秦军中,一名押运粮草的小小后勤兵。
“墨娃子,醒了没哇?我给你带食来了。”
帐篷外突然传来一道带着浓重口音的呼喊,哪怕已经接受了原身记忆,墨君也是思索了好几秒,才勉强理解了这句话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