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三章 李海燕失踪案真相(1 / 2)
柳鹏程问道:“她坏了什么规矩?”
董菲菲说道:“她想要回已经缴纳了的中介费。”
柳鹏程奇怪的问道:“为什么?”
说起来这件事还有柳鹏程的因素,柳鹏程在“五月风暴”最后的阶段联合区司法局在全区的范围内,开展了一项大规模的普法活动。
主要是就是公安局的干警、司法局的干警和律师走进社区,工厂,学校,宣讲法律知识,尤其是和刑法和治安条例相关的法律知识,教会人们怎么样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
这件事由政委负责,从月初上班就开始和司法局筹划,还得到了区里的大力支持,拨了专项资金,并且专门下文件要求各个单位配合这项工作。市里的公安、司法机关也提供了许多帮助。一切都按部就班的进行。
可是吧,区司法局的律管科和律师协会“加戏”了。他们直接和工业园区,学研园区、水产基地的管委会联系,开了几场公益的讲座,由律师进行主讲。看起来就像是“五月风暴”活动的一部分,实际上这件事公安局事前一点都不知道。
其实知道了也没有什么,这也是好事。
他们开讲座,肯定不是针对农民工的,先开了几场高端的,还发了邀请函,都是邀请在园区里投资的企业家的。然后就是中端的,面对企业的管理人员的,李海涵刚刚被提拔成基层的管理人员。而小白又出差了,于是她就和一个同事一起报了名,想想学点法律知识也不错,就算听不懂,听个热闹也行啊,就像自己刚来的时候听曹警官讲课,讲的全是桉子,多有意思啊!
本来区司法局搭五月风暴的顺风车弄这一堆讲座,就是为了开发客户,让大家确立“有事情,找律师”的法律观念,肯定是派最好的律师,用心讲的,而李海燕听的这场,是一名擅长合同方面的女律师讲的讲座。
开始她还感觉挺有意思的,原来签个合同还得防备合同陷阱,后来越听越不对劲儿,她怎么感觉她从小到大签的唯一一个合同就掉到井里了?这位律师讲的很多内容和曹警官讲的完全不一样啊!
于是她留了一个心眼,等讲座结束之后,找到律师要了一张名片。第二天正好是她轮休,于是她在早上打电话联系了之后,倒了两次公交到了这位夏律师工作的事务所,咨询了关于她的工作中介合同的问题。
夏律师非常吃惊,这简直是一个不公平到没边儿的合同。按照小李现在的工资水平,她一个月就得缴纳3块钱的所谓“中介费”!这一年就是36,如果剩下的三年都是这个收入的话,不算前两年,介绍工作管人家要18?这不是开玩笑吗?抢劫都没有这么狠的!
但是作为执业多年的律师,起码的严谨夏律师还是有的,她让小夏尽快带着合同原件过来,剩下的事情她可以处理,不仅可以宣布这个合同是无效合同,而且还可以把她前两年已经交了的钱要回来。
为了让小李重视这件事,夏律师告诉小李,这件事不是小事,很可能已经涉及到新刑法的合同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如果对方采取暴力手段收所谓的中介费,可以报警处理!
董菲菲说她把李海燕当姐妹,其实李海燕才是把她当姐妹呢!李海燕从夏律师那里回来之后,没有拿着合同原件再去找夏律师,甚至都没有再和夏律师联络,当然也没有报警,只是约董菲菲到家里吃饭。
董菲菲还以为李海燕是因为小白出差了,自己在家无聊,所以笑呵呵地去了李海燕家。
两人寒暄了一会儿,又聊了一会儿天。李海燕终于进入了正题,她直接说她去找律师了,律师说她们签订的合同是不成立的,也是不合法的,不仅不会再交给她中介费,而且要求她返还李海燕已经交的一万多元的中介费!
董菲菲简直懵了。这是什么情况?李海燕是自己的闺蜜啊,甚至从来都不用催收,每月都是发了工资之后笑呵呵把中介费送来,这是吃错什么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