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那年(2 / 3)
时间推回到八年前,那年任言大二,赵唯是刚入学的新生,在迎新晚会上,他第一次见到了赵唯。一米六五左右的身高,牛仔裤配上白衬衫,鹅蛋脸上满是青春痘,一张嘴就露出那看着别扭的牙箍。
“师哥,这是我的入社申请。”
作为音乐社的骨干之一,任言将赵唯招了进来。
在北江理工大学,音乐社的人数还是很多的,男女比例几乎对等,以赵唯的样貌和性格,很难和那些文艺范儿的女生相处愉快。反倒是和男生们打成一片。即便是任言没几个月就和她称兄道弟起来。
在大三那年,任言成功的追到了校花林微,而后不知为何他和赵唯的关系就渐渐疏远了,大学毕业后更是没再联系,甚至连对方的联系方式都弄没了。现在想想,大学四年,除了宋成行这个兄弟外,真正读懂他的人,其实是赵唯。
江边的一家咖啡厅内,任言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眼前的赵唯,这和他印象中的赵唯简直,简直就是换了张脸嘛!依旧是标准的鹅蛋脸,长发飘飘,脸上早就没了青春痘的痕迹,肌肤白皙,举手投足间一种知性美散发出来,蜕变的很完美。
“牙箍是毕业的时候摘的,又去做了矫正,看起来很好看吧。”
任言点点头:“变化太大了,不敢认。对了,你现在怎么样?”
“留校任教了,这些天来宁阳参加会议!和你比不了啊,大明星!”
“调侃我?”
“你的梦想已经实现了,何来调侃一说。你的歌我可是花钱听的,早知道能遇到你,就不浪费了。”
俩人以前的关系算是故知,但这些年过去了,彼此都有些陌生,任言早就褪去了大学时代的张扬,显得很是深沉。而那个其貌不扬,甚至可以说难看的赵唯,现如今留起长发,穿上了曾经她最讨厌的裙子。
见任言不语,赵唯来了句:“物是人非?”
“谈不上吧?在那么多人中,你不还是认出了我。我还是任言,你却不是当年的赵唯了。”
这个话题似乎有些沉重,赵唯及时的转移的话题:“我来之前正好在机场遇到了老宋,他说要去故地重游,怕不是后悔了?”
“有梅语的消息吗?”
赵唯摇摇头:“毕业后她去了南边,具体在哪儿就不清楚了。不过,这次的校庆她应该会到场。对了,你会去吗?”
任言看着窗外,喃喃道:“或许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