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六章 Shoot(1 / 5)
勒布朗-詹姆斯时常回忆起9岁时第一次接触篮球的那个下午。那时他已经从外祖母家那栋年久失修的维多利亚式大房子里搬了出来,和母亲住在阿克伦下城区伊丽莎白公园贫民定居点的杂乱无章的双层公寓里。
他还记得那是一个周末,他骑着自行车从家中出发,朝着西南方向疾驰,一路上他可以看到固特异轮胎的钟楼,途经阿灵顿教堂、比塞尔浸信会教堂和联合汽车公司大楼,再经过阿克伦自动化螺丝产品公司、鲁什斯市场、斯图尔特与卡尔霍恩殡仪馆,到达汤姆顿大街,最终来到阿克隆西南部克罗希尔街巅峰湖社区中心——“东方龙”儿童橄榄球俱乐部的训练基地。
9岁时勒布朗已经展现出了相当惊人的运动天赋,速度快如闪电,力量超过同龄人,且体能无限充沛,他在场上担当殿卫的位置。不过在上午的训练中詹姆斯显得有些心不在焉,在对抗训练中他几次动作都完成的不尽如人意。布鲁斯教练在午餐时将詹姆斯拎出来单独询问情况,詹姆斯告诉布鲁斯教练,母亲因为付不起学费和房租,他很可能要退学并且居无定所了。
布鲁斯教练知道詹姆斯和阿克伦大多数贫民窟的黑人孩子一样,有一个年轻的母亲但不知道父亲是谁,对一个尚未成熟20多岁的年轻黑人女孩来说要养活一个男孩实非易事。中午布鲁斯教练和球队其他教练商量了一下,将詹姆斯的情况告知大伙儿,这群年轻但充满义气的单身汉教练们都愿意提供帮助,让詹姆斯到家中住,一起生活。可他们也只是头脑一热而已,冷静下来就知道,他们这样的单身汉连自己的生活都照顾不明白,又怎么供养一个9岁的孩子?
下午詹姆斯带着重重的心事,在训练中心游荡,像一只在丛林中迷路的鹿崽,这里除了橄榄球场外,隔壁还有网球场、游泳馆、篮球馆以及一片室外的篮球场地。
几个和詹姆斯差不多大的,8-10岁的孩子在球场上打比赛,弗兰基-沃克教练在嘴里衔着哨子看到站在铁丝网前驻足观看的勒布朗,他认识这个东方龙橄榄球队的小明星,便冲着他吹了声哨子,开玩笑道:“勒布朗,在橄榄球队混不下去,想来试试篮球吗?”
詹姆斯连忙摇了摇头,彼时他还是个很害羞的孩子,他笑了笑没有说话,但眼神和表情藏不住心中深深的忧虑。
弗兰基-沃克看出他隐藏着糟糕情绪,还是将他拉到了篮球场上,和正在进行比赛的孩子们组个队,打个简单的对抗赛。
“我…我不太会打篮球。”詹姆斯有些犹豫,他此前的梦想一直都是成为一个橄榄球超级明星,他的偶像是德隆-桑德斯和埃里克-米特卡尔夫,因此他身穿的球衣号码都是21号。对于篮球,他只知道迈克尔-乔丹,那时乔丹已经完成了他的三连冠,正式宣布退役。
“试试吧,篮球很简单,运球,把球送进篮筐就可以了。”弗兰基-沃克鼓励着詹姆斯,他想看看詹姆斯有没有打篮球的天赋。
詹姆斯点点头,决定尝试一下,他和另外四个孩子分到一组,其中有弗兰基-沃克的儿子弗兰基-沃克二世,然后在第一次进攻中他就快下冲向篮筐,接球直接左手上篮得手。他速度如此之快,防守他的人完全跟不上,毕竟这家伙是打橄榄球出身的。
不过弗兰基-沃克响哨,微笑着对詹姆斯道:“这是一个好的上篮,但是你走步了,篮球和橄榄球可不一样。”
但詹姆斯很快就适应了规则更加简单,更加突出个人能力的篮球比赛,并轻松拿下很高的分数。在训练赛结束后弗兰基-沃克问起他想不想试着加入篮球队,或者橄榄球-篮球双修,以后再选择走哪条道路?
詹姆斯当时告诉他,“我暂时没法考虑这些,我快要失学并且没有地方可以住了,别说篮球,可能橄榄球都没法打了。”
弗兰基-沃克这才知道小勒布朗眼睛里的焦虑和忧愁是从哪儿来的,在和东方龙的教练们商量后,弗兰基-沃克表示詹姆斯可以到自己家中来寄宿,一边完成学业,一边参加橄榄球队和篮球队的训练。在征求了母亲的意见后,在五年级学年,勒布朗-詹姆斯和母亲分别,寄住到了弗兰基-沃克教练的家中,告别了总是搬家居无定所的日子,开始了一段求学、训练的稳定生活。
很多年后每当回忆起这段时光,詹姆斯都会感叹篮球在那个下午改变了他的命运,他想如果自己没有在篮球场上展现出足够的天赋,弗兰基-沃克还会不会愿意收留自己?毕竟阿克伦四处流浪、混迹街头的黑人小子数都数不过来,如果他不是在运动上天赋异禀,沃克教练怎么会有心帮助自己。
从那之后,他很快在橄榄球和篮球之间选择了篮球,不仅因为他在篮球场展现了更多的天分,还因为他发现5vs5的篮球赛场更有利于展现他的个人实力。橄榄球队人数太多,战术太复杂,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而篮球场上,当一个人足够强时,他就可以成为主宰比赛的神。
继弗兰基-沃克之后,他遇到了生命中第二位重要的篮球教练,德鲁-乔伊斯二世。勒布朗-詹姆斯加入了他组建的篮球队,开始参加全国性的业余篮球比赛,那一年勒布朗12岁。为了凑齐参加全国比赛的路费,他们挨家挨户的推销一款胶带,用赚来的钱购置装备,凑齐了旅途上的一切开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