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1 / 1)
无数著
我的《血与火:弑神帝国兴亡史》才是我的灿烂无数阳,决不是祝颖。
*
一部书,一个人,一段人生。“用优美动人的文学笔法虚构历史,描绘出一个帝国的兴亡,光是想想就让人热血沸腾呀!”无数在书桌旁自言自语到。书桌上摆放着苹果电脑。当初买这台新上市的苹果笔记本,花了他两个月的工资。然而,他心甘情愿,无怨无悔,再穷永远不穷写作。
为什么叫弑神帝国?因为在万恶大渊薮里,无数从不希求神的保护,因为那些所谓的神,比妖魔鬼怪更加可恶万万倍!
当初无数非常落魄时,徐洛瑶和他在一起了。她从没看不起他的贫穷,甚至还鼓励他的梦想。然而盲人复明后,第一件事,就是扔掉拐杖。无数成名后,立马就和又丑又胖的徐洛瑶离婚了。徐洛瑶哭肿了双眼,还是无法挽留无数的离开。无数和千金小姐黄翠诗在一起的同时,又和模特李嫆妹偷偷地恋爱。他在脚踏两条船?不,是三只船,他还和自己的编辑洪亚玲在一起。她们三个人都像蠢猪一样被蒙在鼓里,却在心里沾沾自喜以为得到了无数的爱意。其实,他对她们毫无感觉。虽然她们都很漂亮,但他却连睡的欲望都没有。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出于从前至暗时刻的报复心理。
帝皇徐炎武灭掉了整个神族,从此大地上再一个神。他在被众神杀戮、奴役和压迫数万万年的人间,建立了属于自己的弑神帝国。无数在银灰色苹果笔记本上打下了这段文字,然后又很快删掉了。他写的不是奇幻、玄幻,因此不可能有神族。
无数焦头烂额,垂头丧气。他从书桌上起来,躺在床上,想起了自己的父亲。父亲是那么地辛苦,在炎热的太阳下搬砖,浑身砖灰,汗流浃背。他不知天高地厚,竟然想成为作家。他渴望把底层人的伤痛都写尽自己的书中。他要在自己的书中写尽奴隶的苦。
徐田力正是无数的父亲。他已经五十四岁了。一辈子都活的很劳累、很卑微。
徐田力十三岁就丧父,两个月后亲生母亲改嫁,十四岁背井离乡外出谋生,直到二十九岁才结婚,三十岁时生下了无数。
如今二十四岁的无数已经厌倦一切。徐田力没有孙子可抱喽。
无数也感到生存的艰难。太激烈太残酷了。他不应该继续为狐狸精祝颖沉沦下去。
太多书,他根本看不完。
无数觉得自己的生活枯燥无味,自己的才识还是太过浅陋,他总是下笔无言、茫然无措。
他是一个不孝子。他许多年没有回家了。他觉得丢人。七八年过去了,自己还是没有成为作家。
他希望自己唯一的一本书能《血与火:弑神帝国兴亡史》比《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还要畅销,比《红楼梦》还要经典。他的挣扎无人体会,更无人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