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1 / 1)
胜利了,又怎么样?无数还是深感生命如此虚空。
他开始动手写《血与火:弑神帝国兴亡史》的第二卷。他的生命实在是无聊透顶,毫无乐趣可言。除了阅读,便是沉思,除了写作,便是幻想。他写完了一卷又一卷,直到七十八岁时写完了十一卷,才宣布封笔。八十岁时,他死于脑溢血。
他有遗憾吗?他有什么好遗憾的?三十岁便功成名就,用半个世纪的时光完成了石破天惊的史诗巨著。然而,祝颖,却一直是自己最痛的伤口。
无数曾说:“纵观历史,我们不难发现,生存竞争一直都是万恶大渊薮的源泉,而爱和温柔一直都是灿烂无数阳的曙光。”
毕斯沃斯先生终其一生都在追逐自己的房子。无数终其一生在追逐自己的灿烂无数阳。《血与火:弑神帝国兴亡史》,也是属于他自己的《圣殿春秋》!
只有凭借灿烂无数阳,才能战胜万恶大渊薮。
无数今天又重读了去年所写的《无梦幻世界者如是说》,那时,他的笔名还不叫无数,而是:“无梦幻世界者”。
无数越来越勇敢,无所谓了。反正他也是一无所有。如今,他为自己钦定的唯一墓志铭是兰波的诗句:“我永恒的灵魂,注视着你的心,纵然黑夜孤寂,白昼如焚。”
他和《血与火:弑神帝国兴亡史》这部书的绝世情缘,岂能是世俗之恶所能粉碎的?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傍晚的风专往异乡人的眼睛里吹,更因为遗忘就像是一场漫长的葬礼。
无数躺在床上看男神奈保尔的《毕斯沃斯的房子》,这本书,他已经看了六遍。他觉得写的很真实,反映了底层人命运的惨淡情况。谁不想成为温柔的人?只是生活让他们充满抱怨。他希望自己穷尽一生所写下的《血与火:弑神帝国兴亡史》能比这本书还要厚重还要精彩。
女神玛格丽特阿特伍德的《神谕女士》,无数也看了三遍。《血与火:弑神帝国兴亡史》虽然披着虚构历史的外衣,但实际上却惊心动魄的文学小说。他希望自己的语言:细腻、优美,充满感情。
他从22年开始动笔写作,直到现在已是223年,仍然没有一部处女作。他为此深感失败,并且羞耻。真是写的一塌糊涂。东写写,西写写,屡次违规、锁屏。他开始吸取教训:写作也要战战兢兢,临深履薄。
在无数还没有住在地下室之前的岁月里,他曾被困在小小岗亭度过了两三年。
祝颖是无数的老婆。她全心全意地支持他的写作。最后,他成功了,他没有忘本。她的情深意重换来了自己的幸福荣光。
无数今夜在小区门口对面的饭店吃了白菜肉丝饭。十六块钱。除了早餐外,他每餐都在这里吃。价格挺实惠的,还有汤。他吃完饭后,便又回到自己的寝室里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