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收服家臣(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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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毅心里美滋滋的。
坦白说,前几个月他还心疼女儿。
每个老爸都一样,女儿是命,是宝,是能用命去守护的天使。
女儿到了青春期,尤其是有了初恋,最紧张的就是老爸,感觉就像是自己辛勤呵护,小心翼翼地照顾了十好几年的圣洁白菜,遇到了疯狂而讨厌的野猪一样让自己郁闷。.
女儿的男朋友,就是自己的敌人。
但是经过了一系列的事件,秦歌展示出的成熟、稳重,以及在事业上的专业、勇敢和强大,彻底征服了唐毅。
唐毅对这个准女婿是既喜欢又敬重,觉得女儿能有这样的人照顾,是最后好的归宿,秦歌已经彻底得到了唐毅的认可。
这种事就是这样,一旦认可了,那就怎么看怎么顺眼,怎么看怎么亲近了。
尤其是秦歌的职业也是他最尊敬,最认可的职业。
什么搞艺术的,玩摇滚的,些诗歌的……都是一群精神病,如果女儿喜欢那种男孩子,唐毅真的想一头撞死。
至于那些理科生嘛,一个个都弱不禁风的,眼神呆滞,行为木讷,哪有当兵的男子汉那么铁骨铮铮?
男人就得当兵、当警察、当战士!
男人就得像饿狼一样,有血性、有担当,最起码当自己女儿遇到危险的时候,文弱书生大概会吓的双腿发软,脑子发懵,都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但是秦歌这样的人就不同了。
谁敢欺负自己的女儿,秦歌能把他的大腿骨拆下来插进他菊花里去。
如今的唐毅,俨然已经拿秦歌当自己的儿子一样看待了。
这些天也都经常和女儿聊天,说秦歌去执行任务了,很快就回来,让她不要伤心……
发财?谁稀罕?
老乔最后几乎是连哄带骗,才让唐毅放过了自己。
人们都退了出去,老乔才坐下:“怎么样?”
“还好。”秦歌道:“你那边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