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好歹是个女的(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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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诺郡主沈宁则与戚沫曦刚好相反,上辈子在礼部任职,是实实在在的才女,城府跟智谋都在上乘。
她二人一向要好,也因此一并获罪。
御南侯府出事之前,温宛曾听银蝶提过一句,说是姐妹做成她们那样,也算有始有终。
想来,是遭了不测。
可即便是这样,温宛还是羡慕她们。
反观自己,上辈子除了苏玄璟,她没有别人了。
“原来是官家小姐!官家小姐怎么了?我一本本分分的老实人在这儿卖狗,一没犯法二没打劫,官家能把我怎样!”
温宛带着紫玉下车时,刚好看到集肆尽头围着一群人,隐约听到里面有人在吵。
“大婶,前面什么情况?”温宛走到一个卖肉摊的摊主旁边,低声问道。
“还不是那个卖狗的李老二,又讹上一份儿,见人家姑娘出手阔绰,就逼着人家高价把狗买了。”
“哦。”温宛颌首,视线瞥过去,“非得买?”
“不买就杀!你说缺不缺德!人家姑娘看中那条狗,能让他杀了?”
“那姑娘是谁?”
“没听太清,好像是平什么王府的……”
温宛微震,她来平雍坊,奔的就是戚沫曦。
戚沫曦爱狗,但平日里又不会到东市去买那些贵犬,温宛不知道原因,想来多半是出于同情。
她这会儿来也是想碰碰运气,若能与戚沫曦结识,自是好事。
“大婶,我打听一下,那李老二是什么人?”
这一次,搭话的大婶没开口,扭头举刀将案板上的猪肉剁成小块。
温宛转身从紫玉那儿拿过一个银锭子,搁到案板上,“那李老二是什么人?”
那大婶拿了钱,咧嘴道,“李老二是这一片儿有名的混子,平日就好个撵狗逗鸟不务正业,前段时间也不知道他从哪儿弄来一堆土狗,多半是偷的,刚刚那姑娘看中一条,李老二原是要三钱银子,姑娘二话没说就要给,李老二临时改口说要五钱,姑娘也没吭声,现在扯来扯去要到五两银子,那狗哪值五两!”